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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M
    養婚(大辭典舊有詞條)
  • I
    msnahuy
族別
  • 2T 泰雅族 Tayal
分類
撰寫者

養婚(大辭典舊有詞條)


  泰雅族傳統姻親文化中所謂的養婚,是從訂親之日開始到迎親的日子之間的那段時間,男方需經常送食物給女方的習俗,一方面是討好女方,二方面也是為了避免女方有反悔的想法。

  雖然說在訂婚時有進行姻親約束的儀式,女方有時還是會有反常的表現,這是男方常常感到很困擾的事情。泰雅族在訂親之日雖有叮嚀準新人,不過還是常有女孩子或女孩子的母親半途反悔的情形,有些時候如果稍微久一點沒送東西去給女方,他們就會放話,說:「我的女兒最近有些不穩定狀態」,這樣男方就會馬上前往探望,當然不會空手過去。因此,養婚主要是針對女方,藉以鞏固其對男方信心的行為,也就是男方要不時地送食物過去,而且每當送食物過去時,還要留在那裡幫忙工作一兩天,讓女孩子跟她的母親不要反悔的意思。

  女方容易反悔,是因為他們對男方的個性不是很熟悉;再者,女孩子對男方有一種陌生的恐懼,以及女方母親對男方不夠信任等等的緣故,造成女方心裡猶疑。男方為了避免這門親事發生變故,所以每隔一段時間都會送禮物過去,順便再幫忙工作,這些動作都是為了討好女方,希望女方不會有反悔的想法,這種習俗一代代相傳數千年,已經成為泰雅族姻親文化的一部分。

  養婚的時間沒有一定的時限,也沒有所謂相隔幾天一定要去送禮的規定,這完全得看男方的誠意,一直到女方通知男方可以迎娶時,才會終止養婚的動作,而進行迎親的工作。男方得到迎親的訊息之後,就會向族人通知準備迎親之訊息,並商量迎親的日子,最後才將決定迎親的日子通知女方。

參考文獻:
  • 李亦園等,1963,《南澳的泰雅人(上)》。臺北: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
  • 李亦園等,1964,《南澳的泰雅人(下)》。臺北: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
  • 廖守臣,1998,《泰雅族的社會組織》。花蓮:慈濟大學人文社會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