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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M
    再婚(大辭典舊有詞條)
  • I
    kitjaumalj (排灣族) / patiaela(魯凱族)
族別
  • 21PAN 泛族群 Pan ethnic groups
分類
撰寫者

再婚(大辭典舊有詞條)


1.

再婚(kitjaumalj) 排灣族

 

  kitjaumalj一詞為再婚之意。

  離婚後的男女可回復跟其他男女結婚的權利,但有以下情況發生時不宜再婚:已懷身孕的婦女,在分娩之前應不宜再婚。男方若知道該名婦女懷有身孕時亦不會前往迎娶,此舉為避免發生爭論孩子究竟是歸屬於前任或後任丈夫所生。據記載,Paljizaw亞群的加芝來、牡丹及高士佛等部落,離婚後的婦女不得較前夫先行再婚,若是該婦女先行再婚,據說前夫可以向後任丈夫索取財物。若是離婚之後又再復合的男女,並不被視為是恥辱,然此時不再另行舉行儀式,僅由男方給予女方鐮刀、刀等少額物品作為聘禮。【尤寶萱撰】

參考文獻: 

臺灣總督府臨時臺灣舊慣習調查會原著、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編譯,2003,《番族慣習調查報告書[第五卷] 排灣族》。臺北: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

2.

再婚(patiaela) 魯凱族

 

  再婚(patiaela)是一個不幸的結果,比如男女離婚或喪偶。再婚不限年齡,也不計較次數,完全看當事人的情況。按魯凱族的習慣,凡想再婚的人,不論是男是女都被稱為lriasaw或riarigi。riarigi有「再生的芽」的意思,亦即其人生仍有希望,還可以重新來建立新的家庭。所以那些曾經歷家庭不幸、夫妻生活破碎的人,雖然在婚姻失敗,但只要振作仍可以重拾幸福。riarigi的稱呼給他們很大的鼓勵。

  其實,單親家庭(pakulrulrulu),孩子又小,可以考慮再婚。尤其過去的農業社會,一個家庭不能沒有男人,婦人要單挑家計是相當困難的事。單親再婚皆為生活的伙伴,可以互相協助,雙方子女可以兩邊照顧。但是單親家庭要再婚比較困難,有很多負擔,此完全看對方意願。

  另外,年邁的單身老人極為孤獨,因為其子女們都在忙自己的工作,常忽略老人的存在。所以老人再婚,可互相照顧。

  再婚的人通常要靠別人牽線或介紹,結婚的儀式很簡單,只邀請親友鄰居參加簡單的喜宴便可,沒有婚舞。但是如果該婦人的第一次結婚不被承認,無法戴百合花飾時,第二次結婚經過正式的結婚儀式,並繳納貢賦,即可以戴上百合花飾,恢復女人的名節。老人再婚沒有明顯的儀式,只要老人們自行商議決定,煮些小米糕分享表示慶祝,就可以在一起了。再婚的聘禮很少,女方不會要求高,但看男方的誠意就好了。年輕未生而守寡,如果公婆善良,會把媳婦看做自己的女兒,不會回娘家,並鼓勵她再婚,且負責所有的費用。【賴阿忠撰】

參考文獻: 

謝繼昌,1967,〈大南魯凱族婚姻〉,《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集刊》23:196-227。 

陳奇祿,1955,〈臺灣屏東魯凱族的家族與婚姻〉,《中國民族學報》1:103-123。 

林宗源,1965,〈大南魯凱族與來義排灣族的婚姻儀式〉,《國立臺灣大學考古人類學刊》25/26:14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