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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M
    命名(大辭典舊有詞條)
  • I
    pangangan(阿美族) / matingaan(布農族) / tmngayan(賽德克族)/ pthangan(太魯閣族)/ punangan(噶瑪蘭族) / swa nagane(魯凱族) / ngaranan(雅美族)
族別
  • 21PAN 泛族群 Pan ethnic groups
分類
撰寫者

命名(大辭典舊有詞條)


1.

命名(pangangan) 阿美族

 

  南勢阿美族人會在新生兒出生當日或數日後命名,大多沿襲家族的名字,並由父親命名。男、女名字稍有不同,命名以生活在周遭的動植物、自然現象、或發生的事件,舉數例於下:

  男子名有:fali(風)、’orad(雨)、kilang(木)、putal(庭院)、omah(田)、tali(芋頭)、fonga(地瓜)、’adop(狩獵)、rarikid(跳舞)、hino(田野)、fisay、palo’(檳榔包)、rarapa(水牛)、falidas(棕櫚葉)、fafoy(豬)、falaw(焚燒過的草原)、’apalo(麵包樹)、foting(魚)、raing(敵人)、lafat、lahok(午餐)、’aowol(竹)、ngayaw(戰爭)、ciyahap(人頭祭)、lafin(留宿過夜)、toni’(塵埃)、kolas(粟田除草)、safong(網)、kowa’(木瓜)、’icep(檳榔)等。

  女子的名有:rengos(草)、papah(葉)、panay(糯米)、tipos(稻子)、rara’(豆)、lako(田)、sera(土)、falah(丟棄)、afa’(芋頭莖)、tali(芋頭)、kawpir(地瓜葉)、congaw(高山蕃)、lisin(祭典)、funal(成熟的檳榔)、kulang(菜)、dawa(八月底)、tefi’(皇帝豆)、falahan(丟棄)、pito’(小地瓜)等。

南勢阿美族人採用傳統名字命名,同名者甚多,但因為族人會在名字後加上父親或母親的名字以作區別,並不會造成困擾或。有時綽號也放在名字的後面,例如:kilang keni’(kilang獨眼龍)、falidas picara(falidas跛腳)。

  族人一旦遇到生病時,延請巫師前來為病患驅邪,巫師有時還會要求病患更改名字,因此一個人一生常擁有數個名字。【林素珍撰】

參考文獻: 

臺灣總督府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原著、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編譯,2007,《蕃族調查報告書[第一冊] 阿美族南勢蕃、阿美族馬蘭社、卑南族卑南社》。臺北: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 

李亦園,1957,〈南勢阿美族的部落組織〉,《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集刊》4:117-144。

2.

命名(matingaan) 布農族

 

  布農族人的命名方式與其他族群不同,尤其與漢人的命名方式更是大異其趣。我們常說,肚子裡的孩子未生下來就已知道孩子的名字了。

  布農族的家族或宗族都有特定的名字,就以筆者家族為例,伊斯瑪哈單這個家有:Makili(馬其里)、Kaut(高特)、Bukun(卜袞)、Balakav(巴拉卡夫),而上一代家族為例有Dahu(達和)、Tahai(打亥)、Vilian(飛利安)、Lavali(拉瓦利)、Salizan(莎里嵐)等等,所以,家族就會以這些名字再加上命名規則依序傳給後代。

  從上面的規則可看出每一位兒子的長孫女都得取祖父母的名字(外孫不得使用),其餘的子女,則依兄弟姊妹的順序依序給其餘子女。命名也有禁忌,如意外死亡者,其名不可用;若家中同名時以大、中、小區分,在部落中若同名而不知如何區分時,冠以頭銜、名號或名字後加先生卅夫人的名字。例如:Tahai Ibu(打亥‧伊布)等等。若自小體弱多病,則可以找法師另取名,可躲避纏身的鬼魅,當遇到同名的人時則不直呼對方名,代以ala互稱。【卜袞‧伊斯瑪哈單‧伊斯立端撰】

參考文獻: 

高雄縣三民鄉民權村部落耆老口述。 

葉家寧,2002,《臺灣原住民史─布農族史篇》。南投: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田哲益,1996,《臺灣古代布農族的社會與文化》。南投:南投縣立文化中心。

3.

命名(tmngayan) 賽德克族

 

  賽德克族族人對子孫的命名方式是採所謂的子父連名的襲名制,亦即名字的由來是沿襲祖先的名字,其中含有對祖先記憶、傳承與延續,以及獲祖靈庇佑等意涵,而且後面須加上父親或母親的名字作為識別,且賽德克族的名字男、女有別。

  (一)對祖先的記憶

  部落族人對於嬰兒的命名方式,是採延續祖先名字方式命名,並從已亡之祖先或在世長輩的名字中去說明與驗證這個名字的好壞,這是部落為新生嬰兒取名字時最基本的看法,就是會先看擁有這個名字的人生活是否很好。至於嬰兒的名字應該取哪一個祖先的名字,也會有詳細的討論,而且討論的名字是來自於嬰兒父系與母系家族的祖先或長輩。在命名當中,記憶過去祖先的榮耀是一個重要的依據,一個新生兒的誕生,要記起與祖先相同的特徵,祖先的品行、做人是否公正都是重要的選項,所以命名是對祖先的記憶與對未來新生兒的期待,而學習祖先留下來的生命智慧,是命名的重要關鍵。

  (二)傳承與延續

  部落對於新生兒的命名,是有著傳承與延續族群生命的意涵。有一位耆老這樣說:「我的一個長輩聽到我的名字是取自他的名字,就很高興的用他的右手拇指沾沾他的嘴唇,再按在我的嘴唇上。這是因為他知道這個命名的意義,因此舅公希望他的生命特質也能透過這樣的儀式實踐,傳承與延續下來。」這樣類似的儀式在傳承巫術的儀式過程中也可以看到,當部落中有人想要學習其他儀式行為時,在傳承的過程中,師傅會將煮好的糯米糕一點一點的餵給新的實行儀式行為者吃,除了學習外在的形式與行為,更希望透過這樣的方式延續其內涵;如同前述耆老回憶他的長輩,不但希望透過此種儀式實踐傳承其生命,更希望透過這樣的儀式傳承來延續包含其善獵、勇敢、公正、長壽…等生命特質。當一個名字不再為後世子孫延續使用,就家族老人的情感而論,是一件很遺憾的事情,曾經聽過一個老人這樣說:「ima(誰) pulutuc(傳承) iyaku(我) di(了)?」意思是「誰將要延續我而繼續傳承下去呢?」所以對於自己的名字能否延續與傳承,家族的老人其實是很在意的,因為這不但是認為自己的生命得以延續不斷,也表達出自己在家族中是一個受到肯定與認同的長者。

  (三)好的祖先的庇祐

  部落中每一個家族,會一直保留其家族中得善終、品行正直、勇敢善獵、努力工作、開朗善良、有智慧、長壽等保有正面價值者的名字,因為希望擁有這樣特質的祖先能將這些正面特質延續到家族的後代,好的祖先不但成為家族中值得學習的榜樣,也將成為保護家族的祖靈。相反的,未得善終之凶死者,或發生過不好事情的祖先,他們的名字則會消失在這個家族中,因為希望像這樣不好的事情不要再次重複發生在家族後代身上,因此這些名字不但不再為新生嬰兒命名,甚至也逐漸被淡忘。【伊婉‧貝林撰】

參考文獻: 

伊婉‧貝林,2006,《Utux、空間、記憶與部落建構─以alang Tongan與alang Sipo為主的討論》,國立東華大學民族發展研究所碩士論文,未出版。 

簡鴻模、伊婉‧貝林,2003,《中原部落生命史》。南投:中華民國臺灣原住民族同舟協會。

4.

命名(pthangan) 太魯閣族

 

  pthangan的族語詞意,是指長者為初生嬰兒取名的意思,據太魯閣族的傳統命名制度,是為子女取名之後,在子女名字的後面連上其父親之名,此即父子連名制度。父子連名制的人名分成兩段,前段是自己的名字,族語稱hangan ta nanak,後段是父親的名字,族語稱hangan tama ta,兩段名字的相連接,可以讓別人知道自己的名字,同時也能讓別人辨別出自己是屬於那一個家族系統。此一連名制度,運用於太魯閣族傳統的口傳時代,能夠清楚確認每一個族人的身分,並也便於個別家族記憶其祖先的名字。

  傳統太魯閣族社會命名過程,常伴隨著雙方姻親家族間的贈禮儀式,對於初生嬰兒的命名格外慎重。即從嬰兒出生之後,先是贈送禮品給母方的兄弟,命名的時候舉行牲祭祖靈儀式,並在儀式之後邀集雙方家族宴飲。贈禮給母方的兄弟們,是在確認嬰兒出生與母方兄弟的親緣連結,而儀式後的家族宴飲則是兼含祈福和慶生的意義。

至於太魯閣族的父子連名制中,前後兩段名字的命名,皆有其固定的法則依循,兩段名字的命名方式及其運用規則概述如下:

  (一)本身名字的命名方式:大致上是從祖先採用過的名字中,挑選合適的名字命名,但不一定按照祖父、曾祖父或高祖父的祖先順位,而是被用來命名的在列祖先,男子必須具有勇敢、善獵、善良等事蹟或德行,女子則是以溫順、善織者為取用之列。除了採用祖先之名外,族人命名的方式也有以當時的自然環境或常用的器物為名,有時也以動植物為名。

  (二)連接父親名字的運用規則:在自己的名字後面連接父親的名字,是太魯族命名制度的常態,如因家戶內成員產生變化,後段親名連接的形態也會跟著改變。連接親名的變化形態有三,一是子女年幼時,父親早逝或離家在外,由母親撫養者,子女以母親之名連接在自己的名字之後;二是父親因意外或生病死亡者,子女改用母親的名字連接。

  太魯閣族的命名制度在日治時期,有些族人使用日語命名,但仍保留了族語名字,日語和族語名字併用,維繫了族群傳統命名習慣。到了國民政府時期,經過地方政府賜封漢姓的混亂階段,所有族群統一使用漢語姓名,然而有些同一家族成員,在當時分別被冠上了不同姓氏,導致其下一代親族間無法瞭解彼此的關係,也因而產生後來在家族認同上的困擾,以及更嚴重的近親結婚問題。

  當代太魯閣族的命名方式,已完全襲用漢人的取名習慣,有些族人的族名是音譯自漢語名,諸如陳冠三的族名就是Kwansan,錢靜聖的族名是Cingsin;另有一些年輕一代的族人,從小就沒有族語名字。雖然在前幾年,政府恢復了原住民傳統姓名的命名習慣,但漢名已經使用三代以上的族人,對於這項措施的反應並不熱衷,族人辦理換證回復傳統姓名的人數不多,大多以知識分子和文化工作者為主。對於一般族人而言,族語名字是在家裡親人間的相互稱呼,相對於置身在以漢文化為主流的生活環境裡,回復傳統姓名的換證與否,並不是他們生活中關切的議題。【旮日羿‧吉宏撰】

參考文獻: 

廖守臣,1998,《泰雅族的社會組織》。花蓮:慈濟大學人文社會學院。 

許木柱,1995,《重修臺灣省通志‧卷三‧住民志‧同冑篇(第一冊)》。南投: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5.

命名(punangan) 噶瑪蘭族

 

  噶瑪蘭傳統姓名的命名方式是親子連名制,通常為母女或父子連名,以性別做區分,如Api(名字)後加Abas,意為Abas的女兒之意。在選擇姓名上,通常偏愛女孩子沿用母方女姓親屬的名字,男孩子沿用父方男性親屬的名字。相當特殊的是,因為噶瑪蘭的傳統姓名數量有限,名字的選擇又僅能在這些親戚名中選擇,造成有限數量的名字被選曲而循環使用的現象,如女性常用的是Api、Abas、Ipay、Paw、Umus、Awen等。男性則在Utay、Angaw等之間選取。過去因為行政上的要求,每個人除了家裡稱呼的傳統姓名外,都被要求要改成漢名。1980年代族群意識逐漸興起,後來有還我姓名運動等,近年來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透過政策推動,漸漸也開始有人將漢名改回傳統姓名。【劉璧榛撰】

參考文獻: 

劉璧榛,2008,《認同、性別與聚落:噶瑪蘭人變遷中的儀式研究》。南投: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6.

命名(swa nagane) 魯凱族

 

  按魯凱族的習慣,嬰孩出生三日舉行kia pakadralru祭祀時,同時會開始討論嬰孩的名字。嬰孩的命名必須慎重地選擇,因為一旦給他起名,就不能再更改。雖然魯凱族人不懂現代命名學的知識,但對孩子的命名卻秉持嚴肅的態度。夫妻不能擅做主張,請示雙方父母和親屬的意見,方能做最後的決定。嬰孩出生約五、六日之後,邀集雙方父母及親屬,由家屬代表在眾人面前宣布新生兒的名字。名字的選擇係依照一些原則,可以在雙方父母兩方的祖先群中挑選,但不可與自己的父母同名,也不可使用已故兄姊的名字。

  魯凱族的階層社會制度,可以從權利地位和名字明顯分出,人的名字具有階級區別。名字是屬於家族的權利和財產,每一個名字皆有它特殊的淵源意義,比如一個貴族家族其祖先從未向部落居民收貢賦,也未對部落有特殊貢獻,卻隨意給孩子取Zuluzulu或Ngerengere的名字,會遭到公開的譴責和不承認。同樣地,在平民家族其祖先未曾獵獲熊,就給孩子取名叫Cumai(熊之名)。

  依照父母雙方固有的階層地位來為新生兒取名,這是命名儀禮中最重要的原則。如果雙方家族的名字多,又希望祖先的名字傳承下來以做紀念,各方都可取自己家族的名字。

  魯凱族階層社會制度的名字,通常均已有相同的共識。其傳統命名系統分為:貴族頭目直系名譜(yatavananane ka nagane)、旁系貴族名譜(taagiagiane ka nagane)、世族名譜(sanaganane ka lakawkawlu)、佃民階級名譜(kalakawkawlane ka nagane)。命名的原則:(1)嬰孩不能取父母之名字。(2)男女名字有別,不能混亂使用。(3)可以創造取新名,但不能越級取名或抄襲別家族的名字。(4)於特殊的情形貴族賜名字,可以接納。(5)若夫妻的身分階級不同,通常依階級高的為優先取名;較低身分者,其家族的名譜將從該家消失。(6)已死者兄姊之名不能再使用。(7)紀念家中有特殊功績而取的名字,如Tidriwlu(虎頭蜂),即為勇猛的武士的後代。(8)家中孩子常夭折,則故意取用綽號或不雅之名,求得天神的憐憫,使這孩子存活下來,如常過世的孩子,如Cubu(米糠)、Ubulu(草)、Ngicu(果皮)等。【賴阿忠撰】

參考文獻: 

達西烏拉彎‧畢馬,2002,《臺灣的原住民:魯凱族》。臺北:臺原。 

喬宗忞,2001,《臺灣原住民史─魯凱族史篇》。南投: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7.

命名(ngaranan) 雅美族

 

  每一個人都有名字,每一個民族都建構出一套命名的方式,將個人、家庭、家族、親族、氏族……等關係區隔或連結,其背後隱含著該民族的深層文化系統。雅美族人在命名文化上,自成一格。

  傳統的雅美族語中,名字叫ngaran,舉行命名儀式稱ngaranan。雅美族人沒有姓,只有名字。雅美族人的名字沒有因襲法則,即沒有一套祖先傳統名譜,而以取新名為其特徵。男女名字互用。

  雅美族人命名分為正名(ngongyod a ngaran)、副名(kasaing no ngaran)兩個名字。正名是在出生後的命名儀式中取的,是日常生活中經常使用的名字;副名則是當嬰孩開始學會坐起來(已開始長牙)且身體狀況良好時,可為其舉行取副名以及穿戴項鍊(zakaan)儀式。副名是備用的名字,比如部落裡有同名的人死掉, 就要避免使用相同的名字而改用副名。或親族有同名時也用副名以為分辨。

  對雅美族人而言,名字本身的意義,包含其家族的興旺、貧富、勤勞、懶散、怠惰等生活的面向,以及整個家族的命脈傳續,因此,雅美族人為新生嬰兒所取的名字,有其特殊的動機與含意,它根據宅地位置、親屬多寡、家族財富、父母德行,以及技能、體能、體型、經驗來取名。

  傳統雅美族人從出生直至生命的末了,會因子孫的出生,而換二、三個以上的名字,這種父母、祖父母隨子孫更名的命名方式稱之為親從子名制。當一個人生第一個孩子以後,即被稱為si aman koa(某人之父)或si inan koa(某人之母),即為某人之父或母之意。當某人有第一個長孫或長孫女時,即被改稱為si apen koa即為某人之祖父或祖母之意。如有了曾孫即被改稱為si apen kotan。為高祖時,則再被改稱si legey。因此凡有了子嗣者即把自己的名字擱置起來,而被稱為某人之父或某人之母等,自己的名字暫時被隱而不用。

  在雅美族,剛出生尚未命名的嬰兒,統稱為si kekey;舉行命名儀式後,這個嬰兒便有了正名,稱為si koa。雅美族的嬰兒命名伴隨著一套神聖而隆重的儀式而完成,尤其對長嗣的命名極為重視,無論其是男是女,主要關鍵在於雅美人極度重視「更名」所代表的社會地位與聲望的提昇,因為雅美族人確信,舉行傳統命名儀式攸關其個人未來的命運(ngilin)。儀式舉行的順利與否,會影響到嬰孩未來在整個生命階段命運的順逆,所以在舉行命名儀式時,必須非常慎重,不能有任何差錯。

  取名是命名儀式的前置作業,嬰兒出生後當天若是吉夜,即「好的晚上」(pia eep),便可立刻舉行「命名儀式」,所以及早為嬰孩選擇名字,是當務之急。舉行嬰兒命名儀式之前,夫妻和雙方的父母以及祖父、母,共同商議該給孩子取什麼名字,此時家族的每一個人都可以提供名字,但最後的決定權仍在於嬰兒的父母親。選名字時,必須考量並排除日常生活中頻繁的語彙以及部落中不能說出來的已亡人名,同時讓人聽了起反感的驕傲詞彙也盡可能避而不用,並注意盡量避免與同部落之某人同名。

  嬰孩命名儀式,其過程慎重而嚴謹,舉行儀式當天,是全家族迎接新生命的慶祝日。命名儀式,主要包含取泉水與點水祝福兩部分。

舉行命名儀式當天一大清早,嬰兒的父親著傳統禮服、戴銀製手鐲、配戴金製項鍊,手持禮刀,拿著椰碗(tataoy),前往特定水源取水。到達後,以禮刀的尖端將水滴在椰碗裡,回程途中沿路要格外地小心,免得將器皿中的水倒掉或濺出來,對嬰孩的命運(ngilin)是不好的徵兆。

  嬰兒父親取水回到家時,立即舉行命名儀式。夫妻倆和雙方父母和祖父母都穿著傳統禮服,全家人亦盛裝打扮,成半圓形圍著嬰孩。由母親抱著,面向日出方向,由嬰兒的母親開始以右食指沾水,點在嬰兒的髮窩(toktok)中,同時祝福嬰孩說:「我以水點在你的髮窩上,你的名字是某某某,祝福你好命(好運),活到永遠。」

  命名儀式當天,家人會殺一隻雞或一頭豬來慶祝。取名後,父親先到芋頭田去取十個芋頭,五個帶梗,五個不帶梗,帶回家煮熟,僅夫妻享用,且必須在中午之前將這十個芋頭食用完畢。若是菜準備很多,可邀請親朋好友來吃;凡是有來探望、慰問的親戚,皆列入受邀名單。

  命名儀式之過程,烙印著一個屬於雅美族人的印記,是每一個雅美族人必經的道路。【謝永泉撰】

參考文獻: 

陳玉美,2001,《臺東縣史─雅美族篇》。臺東:臺東縣政府。 

余光弘、董森永,1998,《臺灣原住民史─雅美族史篇》。南投:臺灣省文獻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