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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M
    牡丹社事件
  • I
    排灣族待確認
  • H
    牡丹社 Méu-tân-sa
    事件 sṳ-khien
  • T
    牡丹社 Bóo-tan-siā
    事件 Sū-kiānn
  • J
    牡丹社 ぼたんしゃ
    事件 じけん
  • E
    Japanese invasion of Taiwan
族別
  • 3W 排灣族 Paiwan
分類
撰寫者

牡丹社事件


緒論

  歷史上將1871-1874年(同治10-13年)間,發生在台灣南部恆春半島的這一連串事故,稱為「牡丹社事件」,也稱作「台灣事件」。牡丹社事件在台灣歷史的舞台上,無論從中國或是日本的觀點來看,都認為是一個重要且關鍵的事件,深深影響了後續歷史的發展,以及清國與日本兩國的對台政策。

事件前部落與周遭族群關係

  恆春半島地區位於早期通往後山必經的交通要道上,所以有著多樣的族群在此生活與交流。原本屬於卑南族系統的斯卡羅族人,沿著東海岸移居到恆春半島地區,形成斯卡羅族的四大頭目家族,分領恆春半島的住民。事件發生之前,豬勞束社大頭目卓杞篤名義上雖仍是恆春半島18個社的盟主,但是對於其他友社則無法管束,而牡丹社也由此聯盟脫退,除了本族之首領外,拒絕承認任何其他首領的權威。

  另外,漢民族的客家人,因為平原地區早已為福佬人所開墾,只有往更靠近原住民地區的山腳地帶發展,原住民似乎和客家人達成互相依存而合作的平衡關係得在土地上居住、開墾,獲得生活物品與武器,並且產生了通婚的情形。文獻指出,若牡丹社群原住民出草時,會侵入閩人聚落,馘首結束後會經過統埔、保力客家部落,客家人是幫著原住民的。

事件背景

  朱一貴事件(1721年,康熙60年)後,清政府的原住民政策開始改變,使用設定「番界」的方法。牡丹社及高士佛社最早出現在史籍中是在1723年(雍正1年),由黃叔璥所著的《臺海使槎錄》,「自加六堂(今加碌)以上至瑯嶠」被劃為「番地」,也就是所謂的「化外之地」,到後來牡丹社事件發生時,仍是清政府統治勢力所不及的地方。在西方人的眼中,台灣只有西部是屬於漢人,也就是清政府所管轄的;山地與高山則是屬於原住民的另一個世界、國家,日本人的想法也是如此。

  台灣東部海域原本就是往來頻繁的國際航道,而太平洋與巴士海峽交界的地帶,強風、颱風、潮流等多變的自然因素,本就是容易發生海難事件。1867年(同治6年)的「南岬事件」(一稱羅妹號事件),導致英、美先後派遣軍艦攻擊當地原住民,雖無功而返,但引起外國勢力對這片土地的興趣及對原住民的重視,也因此清政府在瑯嶠設隘駐兵以防原住民,並救援遇難船隻,後來還設置了鵝鑾鼻燈塔。

事件始末

  1871年(同治10年)10月中,琉球宮古島與八重山的船到那霸進貢返航途中,因暴雨漂流到八瑤灣(今屏東縣滿州鄉港仔與九棚間)海岸擱淺,3人溺斃,66人登陸並誤入高士佛社傳統領域,因饑餓而採食作物,最後進入部落。面對突如其來的情況,部落供給琉球人食物並收留過夜,後卻因對文化習俗的誤解,加上語言不通,產生猜疑,琉球人連夜離開部落。

  當琉球人跑到ljakungatj(雙溪口)遇到漢族商人鄧天保遂請求協助,高士佛社人隨後趕到要求琉球人說明前來之意圖,然因雙方言語無法溝通,彼此互不信任並感受到敵意,以致於產生了爭執對抗,混亂衝突中54名琉球人遭殺害,其餘12名由保力庄人楊友旺居中協調,護送離開前往台灣府後返回琉球。史稱「琉球漂民事件」,成為日本出兵侵台的導火線。

  日本政府因推動明治維新(1860-1880年)的一連串改革措施,使得部分人的利益遭到損害而引起國內反政府情緒,為了轉移士族不滿的反政府情緒,將「內亂」的壓力轉換為「外征」,埋下日本出兵的遠因。

  1872年(同治11年)9月李仙得(C.W. Le Gendre)向日本提出「台灣番地無主論」,建議日本出征台灣,除可占領台灣作為殖民地外,亦可確立對琉球之主權。當日本與中國交涉獲得清朝官員「政教不及、化外之民」的答覆後,征台軍都督西鄉從道不理會列強干涉及日本政府的禁令,悍然出兵展開攻台之軍事行動。

  1874年(同治13年)5月7日,日本遠征軍高砂丸及有功丸抵射寮,上岸駐紮後隨即安撫當地居民,並與琅嶠十八社其中的16個部落達成協議,要求不可協助日軍即將討伐的部落。而牡丹社及高士佛社人,從友好的統埔、保力等客家聚落,獲知日本人要來攻擊部落的消息。

  5月18日,原住民襲擊馘日軍伍長之首而去,為雙方第一次的交戰。5月22日,日軍展開攻擊行動,牡丹社和高士佛社據macacukes(石門峽)天險抵禦日軍攻擊,部落戰士奮勇抵抗外敵,不畏危險攀附在山壁上,彼此槍戰持續一小時有餘,戰事甚為劇烈,雙方互有死傷,牡丹社頭目aruqu父子在這場戰役中奮戰身亡,史稱「石門之役」。

  6月1日,日軍發動石門(中路)、竹社(南路)、楓港(北路)三路總攻擊,動員兵力一千三百餘人三路進擊牡丹社與高士佛社,6月3日進入部落並且焚燬部落,擄獲一名tjaljunay(女仍社)少女,後來短暫被帶回日本教育。

  部落勇士利用山林的掩護,進行游擊戰,這不定時、不擇地而出的突襲攻勢,給日軍傷亡與困擾。日軍在戰爭後期已有許多軍人水土不服生病,此外,幾次大雨與強烈的落山風,吹垮了許多日軍房舍與設施,惡劣的氣候與環境,已成為日軍更嚴厲的考驗。因此日軍積極派人遊說轉達結束這場戰事;牡丹社和高士佛社經過衡量考慮,7月1日,牡丹社新任頭目kuliu在保力庄和西鄉從道會面商談停戰事宜。

  原住民頭目為了族人及整個部落的生存,接受調停人的意見,同意停止攻擊行動,換取和平協議。對於原住民族來說,並沒有臣服於任何政權,和日本是以對等的地位談判,而非「歸順」或「投降」的想法。

事件結果與後續影響

  牡丹社事件的發生,對原住民族來說,重建被焚燬的部落在物質缺乏的當時,是一漫長而辛苦的過程,痛失頭目的牡丹社,更必須面臨部落的權力更迭,外來勢力也因此進入部落。

  清國開始意識到台灣的重要性,展開各項建設,確立「開山撫番」政策,也失去其藩屬琉球。日本藉此減緩國內的政治壓力,順利解決琉球歸屬問題,事件發生5年後正式併吞設立沖繩縣,並以此軍事行動的成功,成為日後征韓、侵中,甚至發動太平洋戰爭的濫觴,對於20世紀的世界史影響甚鉅,由此更可顯現牡丹社事件之重要性。

  2023年(民國112年)11月3日於英國愛丁堡大學舉行「返還收藏之牡丹社群祖先遺骸」儀式,將該大學人類學系解剖學典藏之牡丹社群祖先遺骸,歸還牡丹鄉部落,在在彰顯對於牡丹社群、台灣與英國雙方、全體人類歷史發展新的一頁。

【圖1】2023年11月3日於愛丁堡大學舉行「返還收藏之牡丹社群祖先遺骸」儀式。(高加馨提供)

參考文獻:
  • James W. Davidson,《臺灣之過去與現在(一)》(蔡啟恆譯),臺灣研究叢刊第107種,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72年。
  • 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番族慣習調查報告書 第五卷》,台北:台灣總督府蕃族調查會,1920-1922年。本書有中譯本。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編譯,《番族慣習調查報告書第五卷》(台北:中研院民族所,2003-2004年)。
  • 落合泰藏,〈明治七年牡丹社事件醫誌(下)〉(賴麟徵譯),《台灣史料研究》6號(1995年7月),頁107-129。
  • 高加馨,〈牡丹社群的歷史與文化軌跡-從排灣族人的視點〉(台南:國立台南師範學院鄉土文化研究所論文,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