緒論
托西佑社事件依日本官方檔案彙編《理蕃志稿 第5編》(1938)記載,為發生於1921(大正10年)5月24日至6月18日間的〈ターフン社凶蕃膺懲〉,是針對八通關道路開拓工程期間,仍不時襲擊築路工程隊的大分地區托西佑社(Tusiu)所發動的一起大規模祕密處決(臨機處分)事件,該社有23人遭殺害。事件發生後,造成大分事件領袖Aliman Sikin(阿里曼西肯)、Dahu Ali(拉荷阿雷)等「未歸順蕃」遠走高雄,故總督府於同年10月將警務局長川崎卓吉予以免職;新武呂溪流域的領袖強人Lamata Sinsin(拉馬達星星)也因「從弟」(堂弟或表弟)牽連本案遭戮,為復仇而與日本人保持長年敵對關係,形成區域長年不穩定的局勢。
所涉民族
本案所涉及民族,為花蓮拉庫拉庫溪流域的布農族人,以郡群為主。
事件背景
1915年(大正4年)歷經「花蓮港廳高山蕃事件」(包括喀西帕南、小川事件、大分事件、阿桑來戛事件等),原本的八通關駐在所遭廢除,日方自拉庫拉庫溪流域撤除,但仍以山麓警備線持續封鎖布農族人。1919年(大正8年)6月,八通關越警備線東段開工,日本軍警勢力重回拉庫拉庫溪範圍,上游的大分社領袖Dahu Ali及Aliman Sikin轉進高雄州荖濃溪上游的玉穗社(Tamahu,今高雄市桃源區境內),而托西佑社強人Aliman Bukun則堅守於自己的部落。依《理蕃誌稿第五編》〈ターフン社凶蕃膺懲〉記載,1920年(大正9年)10月間花蓮港廳玉里支廳下布農族人持續與台東廳的族人聯手,襲擊日警及其開發據點,日警自1920-1921年(大正9-10年)3月間組成特別搜索隊戒備,5月再要求台北州等地調派警力百人強化駐在所防禦工事,並計劃修築通往新武呂流域的新路,籲請陸軍玉里分遣隊支援,以求徹底鎮壓大分地區反抗的布農族人。
事件始末
上開陸軍玉里分遣隊於5月22日沿道路抵達大分,自24日午後開始向托西佑社實施砲擊,同時派遣納納托克社(Nanatuk)頭目前往招降。經過連夜威嚇砲擊,大分地區周邊12社頭目向日軍要求暫停砲擊,共同勸說托西佑社投降,族人願意歸還歷來事件取得的首級與槍枝。總督府警務局長川崎卓吉面對族人的善意,卻向花蓮港廳命令「徹底地進行膺懲」,方釀成此次慘案。
6月9日托西佑社頭目率壯丁29員至大分駐在所下方搜索隊營地,由玉里支廳長松尾氏接見,並要求其勸說大分事件領袖Aliman Sikin投降,隔日一行人前去高雄拜會,14日回到搜索隊營地復命失敗。16日中午,托西佑社族人被要求前往大分駐在所報到,向花蓮港廳廳長江口良三郎表明謝罪。根據日本文獻記載,布農族人突向日警發動攻擊,包括頭目Dahu Biung在內計23人被收押。17日上午,陸軍大分特遣隊在宮崎中隊長率領下,沿大分溪溯行搜索,沿線部落樹立日本國旗表明投降,午前抵達托西佑社破壞耕地、燒毀族人住家後撤離。18日凌晨,依日本官方檔案觀點宣稱收押族人意圖破壞看守所逃亡,而軍警執行集體處決。駐紮於大分的玉里分遣隊,則在12月25日返回駐地。
事件結果與後續影響
經過陸軍部隊6月17日對於托西佑社的破壞,以及凌晨對於扣押23人的祕密處決後,馬西桑社(Masisang)頭目Umas、大魯納斯社(Talunas)頭目Husung連袂前往搜索隊營地,方得知托西佑社受拘留族人已遭處決,族人則四處依親逃亡各地。事件發生後,造成大分事件領袖Aliman Sikin、Dahu Ali等「未歸順蕃」遠走高雄,10月警務局長川崎卓吉因此被免職;Lamata Sinsin也因從弟Dahu(達虎)在事件中被殺,為復仇而與日本人保持長年敵對關係,形成區域長年不穩定的局勢。
日本檔案後續重點為對大分事件領袖Aliman Sikin的動向情報搜集,八通關線也不時爆發針對警備員的襲擊事件。南方的新武呂溪流域,因日方由Tahami地區向新武呂溪上游延伸警備道路,漸有各種出草情報展現局勢不穩,同年10月發生第一次逢坂事件,Lamata Sinsin埋伏襲殺了原新次郎警部、備後一馬巡查部長。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