緒論
「姊妹原事件」又稱「姊妹原誘殺慘案」、「霧社蕃膺懲事件」、「干卓萬事件」,指1903年(明治36年)10月5日,發生於今南投縣仁愛鄉姊妹原之事件。日本人為報復「人止關事件」,採「以蕃制蕃」政策,教唆布農族干卓萬群誘騙賽德克族Tgdaya(德固達雅)群至兩族交界處進行交易、而後遭殺害。
所涉民族
南投縣仁愛鄉賽德克族、布農族卓群。
事件始末
1902年(明治35年)人止關事件後,日本人對原住民實施經濟封鎖,徹底斷絕賽德克族德固達雅群前往埔里交易生活必須品,另一方面利用平埔族、布農族誘使德固達雅群至兩族交界的姊妹原進行交易。德固達雅群派出百名勇士赴約,干卓萬社布農族以酒食宴請,並勸說其卸下武裝。僅有部分賽德克族人不願繳械。午後,由疑似布農族長者一聲令下發動攻擊,屋內所有的德固達雅群族人因缺乏武器而多數遇害,史稱「姊妹原事件」。
事件結果及後續影響
該次事件後德固達雅群元氣大傷,勢力銳減,無力反抗日本人的入侵。姊妹原事件的影響深遠,影響德固達雅群對日本的歸順,進而影響到1930年(昭和5年)的霧社事件。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