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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M
    桃園卡拉社事件
  • H
    桃園 Tò-yèn
    卡拉社 Khà-lâ-sa
    事件 sṳ-khien
  • T
    桃園 Thô-hn̂g
    卡拉社 Khah-la-siā
    事件 Sū-kiānn
  • J
    桃園 とうえん
    カラ社 しゃ
    事件 じけん
  • E
    Taoyuan Kara Tribe Incident
族別
  • 2T 泰雅族 Tayal
分類
撰寫者

桃園卡拉社事件


緒論

  1914年(大正3年),桃園廳雅奧罕(Gaogan)支廳的警備員,大部分被徵調去支援太魯閣戰役,以及收繳南部原住民的槍枝,因此警備力量薄弱,轄內原住民每每殺害留守警備員、築路工人與製腦工人,9月以來共有9次襲擊警備單位,死傷多達14人。

所涉民族

  桃園市復興區泰雅族卡拉、巴陵、哈凱、塔卡桑、雪霧鬧等部落。

事件始末

  1915(大正4年)3月,桃園廳召集轄區警部4人、警部補4人,巡查200人、隘勇52人,挑夫200人,組織成4隊外,總指揮為山內小藤二,另有丸田九郎、山田久次郎、梅野富枝與祐成善市等4部隊,也請中間警部配置於丸田中隊,負責溝通雙方。此次目的在討伐卡拉社、巴陵社、塔卡桑社、雪霧鬧社,尤其是卡拉社是重點討伐部落,22日集結於拉拉溪監督所,24日開始行動,山田中隊從巴陵山砲台下拉拉溪,由卡拉社正面攻擊,梅野中隊繞過拉拉溪監督所背面之哈凱社從西邊攻擊,下午兩點佔領該社。丸田中隊從巴陵山砲台經伊巴俄社,迂迴拉拉溪上游一帶,從卡拉社東側攻擊森林中的族人,但遭受頑強抵抗,多人輕重傷,下午3點也攻入該社,祐成中隊擔任巴陵山砲台到佔領地之間的守備,也因人手不足增加警備人員。

事件結果與後續影響

  討伐之初,卡拉社族人即攜帶財物遁走,但僅攜帶數日番薯等糧食躲至森林中,4月4日有卡拉社族人到巴陵山砲台繳出收藏槍械,也將先前行兇之頭目Yao sets與青年2人拘禁於Gaogan支廳。往後數日有多名族人被捕,但另外一名Iban Hayun逃走,委請巴陵等社族人協助捉拿。此外也收繳雪霧鬧社與塔卡桑社的槍枝。4月30日解散搜索隊,其餘各社則命令繳出所有槍械。5月7日又將附近族人集合於拉拉溪監督所,由中間警部見證下,按慣例誓約後解散。

參考文獻:
  • 臺灣總督府警察本署編,《理蕃志稿》第三卷,台北:臺灣總督府警務局,1932年。本書有中譯本。吳萬煌、古瑞雲譯,《日據時期原住民行政志稿.第三卷》(南投: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