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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M
    霞喀羅事件
  • H
    霞喀羅 Hà-kha̍k-lò
    事件 sṳ-khien
  • T
    霞喀羅 Hâ-khik-lô
    事件 Sū-kiānn
  • J
    シヤカロ事件 じけん
  • E
    The Sijakaro Incident
族別
  • 21PAN 泛族群 Pan ethnic groups
分類
撰寫者

霞喀羅事件


事件背景

  「霞喀羅事件」又稱「霞喀羅(Sqaro)群逃脫事件」。新竹廳北埔支廳轄內之泰雅族霞喀羅群ロッカホ(Rokkaho,羅卡火)社人,曾於1906年(明治39年)以馘首為目的,向南庄支廳大東河方面出草,事前被警備員探知而遭其反擊,被擊斃1名。

  自此以後,泰雅族人認定是由於「賽夏族」(サイセット,Saisetto)族ワロ社(Waro,大東河社,今瓦祿)密告所致,因而時常窺伺復仇機會,為此正在注意警戒中。

所涉民族

  新竹縣五峰鄉泰雅族霞喀羅群各部落與苗栗縣南庄鄉賽夏族瓦祿部落。

事件始末

  1917年(大正6年)5月23日,霞喀羅Rokkaho社壯丁會同ヤバカン(Yabakan,雅巴岡社)及桃園廳轄內之タバホ(Tabaho,塔巴賀)社原住民共約40人,攻擊大東河社,殺害6人、傷2人,而自己一方亦死亡4名、負傷5名。支廳長接此報告,乃與其部下急赴現場鎮壓與撫慰。翌24日,霞喀羅族人闖入シヤカロー(Shiyakarō)警戒所與萱原分遣所之間的各分遣所,強要槍械彈藥,見形勢不穩,新竹廳從所屬各支廳抽調警部以下139人增派該處,以防萬一。

  然而,附近各社人原住民形勢愈益不穩,已到非鎮撫不可之地步。於是增派人員編成搜索隊,向羅卡火、雅巴岡、ムケラカ(Mukeraka,木克拉卡)各社進發,卻處處遭遇抵抗,雙方激戰數次,日方擊斃對方頭目及其部下30名,亦有巡查以下6名負傷,2名下落不明。由於勢力愈益增強,因而從宜蘭、台中、阿緱等3廳抽調412名赴援,將其編成8個部隊,經過數次交戰後,搗毀原住民根據地、占領各要地,終於使其瞭解抗拒之不可為,並宣誓歸順,乃於8月2日解散增援部隊,令其歸還各自所屬。然而該地區原住民仍與桃園廳管轄內之「泰雅康」(タイヤカン,泰崗)族人遙通聲氣,彼此有持續合作之疑慮。日方為此對各社施加壓迫,架設能包含パスカワラン(Pasukawaran)警戒所至シヤカロ一警戒所之間16公里間通電鐵絲網,遂於1917年(大正6年)9月22日開工,11月3日竣工。此舉造成為數不少的族人跑到隘勇線外,藏匿在大安溪上游馬達拉溪與大雪山山側北坑溪之間。日方為此開鑿北坑溪道路,以監視該族人。

事件結果與後續影響

  1924年(大正13年)2月26日,泰雅族霞喀羅群族人至北坑溪駐在所舉行歸順式,當日下午2時50分由新竹州太田警務課長代表知事主持,包括理蕃課長、警務局渡邊警部及大湖郡毛利郡守及兼久警察課長以下36人列席,出席者有木克拉卡社頭目ヤウイノミン(Yawi Nomin,亞威諾敏)、羅卡火社頭目ユーミフラ(Yomin Hola,尤敏富拉)、マラタックン(Marai Takun,馬來塔昆)、西熬(Shīgao)社頭目セットバイショ(Se’it Pesaw,賽拖拜肖),各社副頭目4人、有實力人物18人、男女104人,合計130人舉行歸順儀式。已歸順後的霞喀羅群被勸導移到北坑溪流域居住,有木克拉卡社10戶85人、羅卡火社13戶74人、Shīgao社17戶84人、雅巴岡社14戶62人,合計54戶305人移到雪見駐在所的下方,從事水田稻作。

參考文獻:
  • 臺灣總督府警察本署編,《理蕃志稿》第三卷,台北:臺灣總督府警務局,1932年。本書有中譯本。吳萬煌、古瑞雲譯,《日據時期原住民行政志稿.第三卷》(南投: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8年)。
  • 臺灣總督府警察本署編,《理蕃志稿》第四卷,台北:臺灣總督府警務局,1938年。本書有中譯本。吳萬煌譯,《日據時期原住民行政志稿.第四卷》(南投: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9年)。
  • 鄭安睎,《雪山覓徑》上,台北:采薈軒文創美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