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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M
    礦工(大辭典舊有詞條)
  • E
    miner
族別
  • 21PAN 泛族群 Pan ethnic groups
分類
撰寫者

礦工(大辭典舊有詞條)


  西方工業發展與煤礦的大量開採和使用息息相關。煤礦,被稱為「可以移動的汽候」。人類煤礦的大量使用,不僅逐漸的改變了全球人群日常生活的樣貌。也創造一個勞動生產階級──煤礦工。並在資本主義的運作下,新的勞動關係與階級因應而生。臺灣煤礦,也是其中的一環。隨著時代的更迭,不同人群進入了這個底層的黑色勞動世界。1960年左右,原住民也被捲入這場工資勞動的洪流之中,並隨波逐流。

  原住民貢獻勞力以獲取薪資,礦業採工作產量計薪,建築業按天工計資,近海漁業則多採分紅制。從事礦工工作的原住民,據推估,當時約佔其從業總人口數的20%,勞動人口不少於千人,甚至有近萬人之譜。因原鄉農業式微及礦工嚴重短缺的情形下,1960年代起花東原住民集體的加入這個採煤的黑色世界。其中以花東縱谷地區的阿美族人居多(例如臺東池上鄉及太麻里鄉)。臺灣煤礦層主要分布於臺灣北部地區,土城的海山煤礦、瑞芳的建基煤礦,是當時著名的礦場。據報導,1980年代的海山煤礦,粗略估計800多位工人中,原住民便佔500餘位;瑞芳的建基礦場,1986年時,這裡曾有一個由3戶布農族、89戶阿美族的礦工的工寮社區。

  當時除國營場與較大之民營礦場,是直接僱用外,其餘礦場多採用小包工制。工人多係由工頭(包工)招募而來。通常這是由俗稱小包的包工來負責,包工再從其所招募來的工人所得出抽取一定比例的佣金。礦工除了受工頭的抽成與左右外,還受到職員的控制與剝削。雖然原住民「自由」出賣勞力,賺取工資,養家活口,但在異鄉卻受盡辛勞與不平等的待遇。

  原住民礦工的落腳處,一般是礦工的簡陋工寮。他們的住所,被特別集中在一起,形成邊陲地理中的邊陲,備受污名,俗稱「番仔寮」。這些聚落外觀,是以簡陋木材搭建而成的長排屋舍。至於屋內的居住空間,每戶3~5坪,光線昏暗、屋舍年久失修,岌岌可危。一家老小數口共用一室,侷促擁擠。在高危險的環境下,礦工一般都分為兩班上工,早班從6點左右即入坑,至午後2點左右出坑,晚班自3、4點入坑,一直工作到晚上10點半左右出坑。但為了趕工加班,每天待在地底下的時間起碼超過12個小時。原住民成為採礦苦力,當時加班趕工是常有的事情,其辛酸外人很難體會。

  礦工採礦職業傷害屬高風險、高死亡率,其中包括落磐、坑內突然出瓦斯、搬運中發生意外、埋沒、瓦斯爆炸、水火災、瓦斯中毒、炸藥爆炸等。這些大都和礦場安全措施有關。1984年6月20日,當時土城海山煤礦煤層爆炸。有74位礦工慘遭活埋,其中有38位是原住民,高達53%;不久臺北縣內又相繼發生了兩次更大的災變。1987年6月至12月之間,臺灣接連發生海山煤礦、煤山煤礦、海山一坑等三次嚴重災變,死亡大約300人。1980年代接連三次的大災變,政府對臺煤開採的政策大轉變,使臺灣煤礦如致命一擊。1990年代則幾乎走入歷史。礦工們的命運與前途,也隨著逐年的封礦局勢而一蹶不振。

 

參考文獻:
  • 天主教敬仁勞工服務中心,2001,《礦業滄桑幾十載、老礦工口述歷史──臺灣煤礦歷史、資本與勞動的考察》。臺北:國家文藝基金會。
  • 利格拉樂‧阿女烏,1991,〈乾一杯,敬苦命的山地人──擬「建基煤礦」封礦後,族人心聲〉(獵人報告──走訪阿美礦工),《獵人文化》1(10):11。
  • 楊士範,2005,《礦坑、海洋與鷹架─近五十年的臺北縣都市原住民底層勞工勞動史》。臺北: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