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凱族傳統居住之外,也有附屬屋,不一定會在居屋附近,而且每一屋都有它的作用意義。如:
(1)前庭與石臺(kalatadrane si taliabange):每一間居屋均有前庭,鋪以石板石,供屋外活動空間。石臺疊石而成,上面覆蓋以石板,設在家屋前端,供看臺或閒聊的地方。
(2)倉廩(kubau):屋外穀倉,倉下空間可避雨、遮太陽,作為休息的地方。
(3)織布屋(tabelangane):女人織布的地方,也是石板屋或茅草屋,設在部落邊郊外,男人禁忌進入。
(4)冶鍛小屋(dadarepane):有灶與風箱,製作鐵器,每部落都有一至五間,以茅草屋建造。
(5)雨天工作場或休息場(cakarane):在居屋前,也有在田間另建茅屋,作為雨天工作或休息之場所。
(6)牛欄(talwangane):家有飼養牛時,各在居屋附近建造茅草屋做牛舍。家有水田者都會飼養牛以助耕水田。
(7)豬舍(tabekane):原始居屋豬舍建在室內之廁所中,後來日人來臺強制改善,把豬舍另建於居屋外(tabekane),用石板或茅屋蓋,周圍以雜木或石板圍籬。
(8)雞舍(takukane):在住家外院邊建雞舍,通常以茅屋興建。
(9)工寮(daane umawma):都建在耕種地,離部落愈遠的工寮愈講究,用石板屋,若用茅草必須結實,建築比照居屋(talibaibalriw),會時常過夜。這樣的建造需要多年使用。至於離家不遠的工寮則以簡便方式建立,只要能避雨即可。魯凱族人很重視耕地的工寮,因為會常常過夜,所以開墾前一定要先蓋工寮,才能開始田裡的工作。
(10)獵區茅屋(sasuladhane):供打獵的人使用,獵區茅屋有兩種意義,一是獵區太遠,單程需要走兩天以上,暫時休息過夜的小屋。二是在獵區的重要據點,獵器、乾糧寄放的地方也需要小屋,但會比較堅實;屋內用石板疊成石板做牆。所以獵人可以住好幾天,只要糧食足夠要住多久都可以。後來發現愛玉為高經濟的物產時,獵區的小屋更具重要性,成為採收和儲藏愛玉的據點。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