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禮宛六社在現今花蓮縣新城鄉嘉里村一帶,《臺東州采訪冊》記錄著「花蓮港以北至加禮宛各社二十里之間,最為平廣,土之膏腴甲於後山,而大魯番(太魯閣族群)時出擾之。」這是臺東直隸州知州胡傳在西元1894年(清光緒20年)所見加禮宛地區的情勢。1812年宜蘭地區正式列入滿清帝國的版圖,此時的噶瑪蘭族已經被逼到山邊或水涯,處於前有漢人,後有泰雅族的危及狀況,於是部分族人選擇遠離故鄉,往南方的奇萊平原遷移。噶瑪蘭族南遷花蓮並且建立部落的時間在咸豐年間,此時漢人已先佔據美崙溪南岸,噶瑪蘭人只好選擇北岸的新城建立部落。當噶瑪蘭族人南遷到花蓮後,在奇萊平原北側的美崙溪畔建立了加禮宛六社,關於此六個部落最早的記錄是光緒元年(1875年)欽差大臣沈葆楨在「開山撫番」奏摺中所提及:「歧萊平埔之番,居鯉浪港之北者:曰加禮宛、曰竹仔林、曰武暖、曰七結仔、曰談仔秉、曰瑤歌,凡六社,統名約加禮宛社。」後來的記錄者就沿襲這「六社」的說法,加禮宛成為頭領的大社。
南遷花蓮的噶瑪蘭族人,在西元1853年(咸豐3年)到1878年(光緒4年)間有六個部落,被官方迫遷之後則未再出現獨立之部落型態,《臺東州采訪冊》於1894年記錄了加禮宛六社中之五社人口:加禮宛社,民、番共64戶,男、女143人;瑤高社(註:及瑤歌),民、番共23戶,男、女57人;七結社,民、番共25戶,男、女38人;武暖社,民、番共17戶,男、女43人。西元1964年阮昌銳在〈蘭陽平原上的噶瑪蘭族〉中紀錄花東海岸的噶瑪蘭族人數,茲列出其中噶瑪蘭人口在20人以上的部落:新社,180人;立德,62人;大峰峰,56人;樟原,68人;三間屋,226人;長濱,24人;田組,35人。以上六個部落是噶瑪蘭人迫遷之後,人口比較多的地方,但事實上自光緒4年以後,噶瑪蘭人即未再出現獨立之部落,而採與他族共居的方式。
過去噶瑪蘭族人在宜蘭平原受漢人壓迫所累積的經驗,反而在此轉化成一種力量。除了本身擅長種稻之外,還會種菸,更從事製鹽和採金的事業。不到30年,噶瑪蘭人便與撒奇萊雅族、太魯閣族在奇萊平原上三足鼎立。噶瑪蘭人遷移至加禮宛地區後,致力於墾荒、建立族群生活的空間,並且很快地壯大起來,不但在農業技術上,比當地其他原住族群先進,武力也十分強大,成為美崙溪南、北兩岸的霸王。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