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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M
    竹筏(大辭典舊有詞條)
  • I
    dadangoyan(阿美族) / ipaz(噶瑪蘭族)
族別
  • 21PAN 泛族群 Pan ethnic groups
分類
撰寫者

竹筏(大辭典舊有詞條)


1.

竹筏(dadangoyan) 阿美族

 

  阿美族的原鄉居住地,多沿著花東縱谷與海岸間形成聚落。居住在花東海岸地區的阿美族人,背山面海,瀕臨太平洋,因此阿美族是除了蘭嶼島上的雅美族之外的另一個充滿著海洋文化的民族。阿美族即有一則神話指出造船的技術學自海上的神:「太古時,有對母子住在一起。一日,兒子在海邊撿薪柴時,見到一位神乘著舟浮於海面,兒子很想過去玩,於是神就教那青年如何游泳,那青年學會後很開心。後來,神又教他造船的技術及船祭的儀式及歌唱。不久,青年召告村人所發生事情的經過,村人高興得跳舞唱歌,歡呼讚美神的恩德。」

  阿美族人在這片土地上生活了數千年,也與環境產生密切的關係。舉凡生活用品、飲食、生計活動等等都與環境息息相關。其中,阿美族人即相當懂得利用竹子,諸如蓋屋、竹壺(lawas)、竹杯(takid)、竹鼓樂器(kokang / kakeng),乃至「竹筏」(dadangoyan)這種生產工具等,都會使用各種竹子作為材料。就阿美族的傳統漁業方面,沿海地區的漁撈活動是一種很重要的生計活動,捕魚活動和魚本身,也是祭儀慶典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傳統上,「竹筏」是東海岸阿美族人每年4至6月期間,捕捉飛魚必備的主要工具。因此,在過去製作竹筏通常是部落的大事,其建造技術更是世代傳承。過去製造竹筏都是父親傳給兒子,並由父親教導划船的技術,現在則是以階層來傳承竹筏技術。

  建造一艘竹筏要一個多月,只能用二、三年。竹筏的製作,通常會在一年前,由男子上山挑選竹子,以麻竹及刺竹為主,合力採取適合的竹子回來,再砍成所需長度的竹筒埋在海沙裡自然乾燥以防韌裂、防蟲蛀。經過數月後,將埋在沙中的竹筒取出,用刀子削去竹皮,有的部落為了製作竹筏彎曲的幅度,族人以原始的燒烤方式進行,這是較細膩的手工藝,竹筒必須控制燒烤的熱度,迅速處理,否則易燒壞或變形。最後將竹筒併排,以藤條綑綁固定,另外找來榕樹幹削製成木槳來使用。竹筏於下水試划後,也將針對操作情況進行微調整,如操槳支點等調整,務必讓竹筏能夠操作順手和有良好操控。

  傳統上,阿美族的竹筏完成後,也有簡單的下水儀式。以臺東都歷部落為例,新建完成的竹筏在都歷海邊舉行下水儀式,阿美族人準備五節芒草,紮個小門,並在進入門的地上放置一支芒草,前面地上則放置菸草及檳榔等祭祀品,首先由頭目帶領部落耆老祈求竹筏下水平安、漁獲豐收後,負責建造的族人一一走出芒草的小門,表示將過去的污穢都丟掉,也不能回頭看後面。藉由如此的儀式祈求祖先、海神及山神保佑竹筏下水平安以及漁獲豐收。

  事實上,竹筏製作雖然不太難,但是操作起來卻是不易,且由於體積較輕,常會被海浪帶著走,操控它需要經驗與技術,時下因塑膠管材料取代竹筒,因此傳統的竹筏已經日益少見。也因此,有鑑於傳統製造竹筏及下水儀式幾乎要失傳,東海岸臺東縣長濱鄉曾於2005年在南島社區大學的推動協助下,舉辦了傳統竹筏比賽,各部落自行製作竹筏,然後一起展露身手,下海競賽,希望藉著比賽,把傳統製造竹筏的技術及下水儀式等文化內涵傳承下去。【楊政賢撰】

參考文獻: 

尹建中,1994,《臺灣山胞各族傳統神話故事與傳說文獻編纂研究》。臺北:內政部。 

許功明、黃貴潮,1998,《阿美族的物質文化─變遷與持續之研究》。臺北: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 

阮昌銳,1969,《大港口的阿美族》。臺北: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

2.

竹筏(ipaz) 噶瑪蘭族

 

  噶瑪蘭人除獨木舟(tuk)外,也使用以竹管製成的漁舟,稱ipaz。這種竹製舟船的使用,在臺島各原住族群都很普遍,尤其東部地區阿美族中的南勢群、海岸群、秀姑巒群、卑南群,大都用這種舟楫從事溪流或近海捕魚工作。噶瑪蘭人這種自製竹筏的使用亦見諸噶瑪蘭人的新年活動中。每年三、四月春夏之交,當顏色酡紅、造型如天堂鳥的刺桐花開的時候,就是噶瑪蘭人的新年時節,也是飛魚(sauR)和豐收來臨的季節。這時,噶瑪蘭男人們會擇定吉日,一起聚集海邊舉行海祭。早晨,當族中長老在海邊行過祭拜祖靈、祈求保佑的儀式後,年輕一輩的男人們,各自帶著漁具,推出自製的竹筏,躍入波濤起伏的大海中捕魚,年幼的孩童則在沙灘上嬉戲。近午時,捕魚的人回岸了,年長者在岸上迎接他們,並檢視漁獲。接著,年輕人去四周採集野菜,然後就地烹煮鮮魚和野菜、煮食,長者也會特地差人把捕來的魚送回村裡,供其他未能參加的族人分享。這樣的活動要持續兩三天才結束。

  噶瑪蘭人使用ipaz,一般都以刺竹(tepen)所製成。傳統的形式都直接以竹倂排而成,兩端不加彎曲,所以不能加帆(RayaR),也不能遠航或乘載太重物品,如果要載物或遠航,則須以bawa加掛船帆成帆船(RayaR ai bawa / wapi),以前花蓮到新社沿海公路未開通前,新社地區的噶瑪蘭人要運送穀物等農作到花蓮,都是以此類帆船往返。

  早期噶瑪蘭平原漁獵生活中,各族社間的交通仰賴步行或船運;而其原始道路可能源自鹿群的獸跡道,又因居住環境地勢平坦,其行旅所攜帶的貨物,係以肩負方式運送,或是以及簡陋的獨木舟載運貨物進行交易。噶瑪蘭人渡河使用獨木舟,其獨木舟有大有小,或以楫或以槳推進;在北部,甚至為平埔族與漢人間載貨交易的主要交通工具。今日仍留存在流流社的大葉楠、茄苳、黃槿、大葉山欖皆可製舟,而苦楝、九芎皆可製槳。文獻記載指出:「渡水小舟名曰蟒甲,以獨木挖空,兩邊翼以木板,用藤繫之…… 」,這種船和雅美族以挖製木板拼成的船不太一樣,而較近似於日月潭邵族或北部凱達格蘭族峰仔峙社的獨木舟,但基本上都屬於南方島嶼系文化的交通工具。就語料上來看,噶瑪蘭語仍有bangta、beRuwa等不少與船有關的語彙存在,更證明噶瑪蘭人確實是一支擅水的海洋民族。【Ohai Paney撰】

參考文獻: 

張振岳,1998,《噶瑪蘭族的特殊祭儀與生活》。臺北:常民文化。 

清水純著、張文義譯,1993,〈噶瑪蘭族〉,《宜蘭文獻雜誌》6:88-100。 

阮昌銳,1996,〈蘭陽平原上的噶瑪蘭族〉,《臺灣文獻》17(1):2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