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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M
    刺繡(大辭典舊有詞條)
  • I
    male’utr(卑南族) / venecik tua itung(排灣族) / wa pacase ki laymay(魯凱族)
族別
  • 21PAN 泛族群 Pan ethnic groups
分類
撰寫者

刺繡(大辭典舊有詞條)


1.

刺繡(male’utr) 卑南族

 

  「刺繡」的卑南語是male’utr,是卑南族各部落極普遍的手工技藝,通常是以繡線或毛線在衣物上鉤刺紋案以裝飾。最常見的刺繡方式,是以十字繡法為主,無論衣服或褲子、頭飾等主要的圖案均以「十字繡法」刺繡,部分的線條則以「人字繡法」刺繡。刺繡圖案,最常出現的是人形紋、菱形紋等幾何圖案,即便是花朵,也幾乎是以幾何圖形構成。

  十字繡法主要的呈現方式,是以迎向外的布面為主,繡線交叉成一個「十」字或者「X」字,每一個字當成一個最小單位,依照構圖所需之顏色,在布面鋪陳美麗的圖案。布面的裡層或背面的繡線,排列亦須講求,技術純熟或大師級的刺繡師父,往往要求背面的線條簡潔清爽,盡可能減少交叉或線條延伸的狀況。每個落針的線條呈現「I」的紋案,鋪陳在整個布面。

  人字繡法適用在不需要精算格線、布孔的布料,特別是需要呈現緊緻、鮮明的線條上,例如俗稱makiteng的黑色上衣其背面由上而下的線條,以及大臂橫環繞的線條,就是以人字繡法刺繡成。人字繡的針法,是背面交叉反覆回針,在正面呈現「人」或「入」字型狀的繡紋,並以此為最小單位,上下緊密接壤,形成一條直線。

  卑南族並沒有針對刺繡這項傳統技藝發展出相對應的生命禮俗,也沒有男人不得碰觸的禁忌。一般而言,家人所需的衣服繡紋,均由家中女眷於農閒時分,為家人刺繡,但這並非硬性規定,部落通常有專職的刺繡師父,給予適當的餽贈,也可以得到所需的繡紋。近年,各部落服飾識別的意識抬頭,刺繡變成全部落的需要,專職師父無法滿足所有需求,加上傳統文化復振的推波助瀾,部落婦女學習蔚為風潮,使這項傳統技藝意外得到傳續的契機。【林二郎撰】

參考文獻: 

林二郎,2003,《卑南族文化事典田調資料彙編》,作者自編,未出版。 

李莎莉,1998,《臺灣原住民衣飾文化─傳統、意義、圖說》。臺北:南天。

2.

刺繡(venecik tua itung) 排灣族

 

  排灣族人之服飾多以刺繡圖紋裝飾,圖紋包括太陽、人形、百步蛇以及變化多端的花草;在嚴謹的傳統社會階級組織中太陽、人形、百步蛇是貴族與頭目階級之專屬圖紋,平民階級不可任意使用,唯於平民有特殊功績(例如勇士)才由頭目授與使用的權利。各形各色變化多端的花草圖紋的使用則無限制,貴族與平民皆可工飾於穿著。無論是頭目、貴族專屬圖文或是採自大自然之花草圖紋,出現許多圖形的變異與再創作。

  服飾中使用最頻繁的繡法為「十字繡」,是最具代表性的排灣族傳統刺繡法;現代常見以十字格作為設計與紀錄圖文的方法,宜於繪製十字繡之圖紋。「鎖鏈繡」是在布面上圓圈相接之線條構成圖紋。「貼布繡」是將圖紋布固定於衣飾上的刺繡法,非常講究繡法工整有序。此外,仍可見其他刺繡法應用其間,包括一字繡、菱形繡、菊花繡、八字繡等,都是修飾或補充主要圖文的刺繡法。

  傳統刺繡圖紋直接繡於苧麻布(傳統織布)上,以十字繡構成主要圖紋,再飾於其他繡法;現代則是將圖紋繡於粗細不等(約略分成大、中、小格)之黑色十字布上,再將已繡製完成之十字布飾於服裝上。常見採用鮮豔紅、黃、綠、橙色之繡線繡於黑色十字布,飾於服裝上,形成獨特的排灣族傳統織繡美感。

  十字繡主要使用於服飾的裝飾,具有技術的刺繡工藝師會為家人或親友繡製衣裳作為餽贈的禮物。技術傳承或見母傳女,但仍多以興趣取向為主,對於織繡有興趣的女子會向母親或其他工藝師學習。今日,也有以金錢購買傳統服飾的現象,許多的工藝師除了從母文化習得傳統織繡技術外,也學習西式裁縫,以適應傳統服飾現代化的趨勢。【鄭惠芬、鄭漢文撰】

參考文獻: 

瀨川孝吉,1983,《臺灣高砂族之服飾》。日本:東京涉谷區立松濤美術館。 

李莎莉,1998,《臺灣原住民衣飾文化—傳統、意義、圖說》。臺北:南天。 

3.

刺繡(wa pacase ki laymay) 魯凱族

 

  刺繡的文化可見於魯凱、排灣、卑南、布農、鄒族等,但刺繡藝術最發達的是魯凱族,以直線繡、緞面繡及鍊形繡為特出。直線繡多用黑線在白布上繡出曲折紋及三角紋等;緞面繡的色調與十字繡相同,以紅、黃、綠等色線在黑布上繡菱形與波紋。用以刺繡緞面繡的黑布為綾組織布;但用於十字繡與直線繡的布,則為平組織布,這些棉布都得自漢人、鍊形繡多用以鉤劃花紋。

  魯凱族在裝飾技法上,多以夾織、刺繡、貼飾和綴珠等四種為主。夾織是將如紅、黑、藍、黃、綠、橙及白色的色線作為緯線,穿梭於麻經線中,構成細緻的幾何形花紋。刺繡是魯凱族婦女日常必須學習且時有應用的一種工藝技術。一個女人若手藝不好,則會遭到親友或部落人取笑。使用的工具早期為竹質細針,後來受漢人影響才全面改用金屬針。繡線原先多是用向平地買來的色布剪成布條,再一條條拆紡為之,到了日治時期,才直接購買繡線成品來刺繡。紋樣方面以幾何形紋為最多。刺繡的方法有十字繡、鎖鍊繡、圈飾繡、以及緞面繡等。其中緞面繡只有魯凱族施用,這是一種較高難度的刺繡法。刺繡面講求平整光滑,花紋多以構成規律的菱形紋飾為主,曲折形紋為副。這種繡法是魯凱族最精彩的技法。工整細密,極具變化而富有規律性。十字繡多以紅、黃、綠三色相間應用,花紋以八角星形紋為主,花葉形及方格相交螺旋形紋為邊紋,直線繡多半用在白色細紗布上,繡出花葉形紋、三角形紋和曲折形紋,顯出另一種細緻的美感。圈飾繡係將繡線由圖形外緣向內部圈繞而成。刺繡部位多在領圍、袖口,袖山線、裙緣、右襟及前襟的兩端等處,多半係先將圖案繡在一塊布上,再縫於衣服上面。

  貼飾係以剪成花紋的黑布貼縫在白、紅或藍色的底布上,或以白布剪成花紋貼縫於黑色衣服上。貼飾主要的紋飾有卷曲形、人頭形、人像形及蛇形紋等。

  綴珠繡是以一粒小型琉璃珠串縫綴成一片圖案,再縫於衣服的適當部位。這是魯凱族傳統服裝中最普遍被使用的技法,無論男、女均以此種縫綴有小型琉璃珠的衣服,作為參加節慶婚禮的盛裝,此亦屬於個人的貴重財產。綴珠的紋飾有人頭、人像、太陽形紋以及蛇紋等。珠子有古老的不透明單色小型琉璃珠,以及細圓且透明的塑膠小珠子。由於傳統的琉璃珠昂貴且不易購得,便以塑膠細管切成小段作為替代品。

  過去比較早期,衣服有裝飾紋樣,只有貴族才能有權利裝上,一般人要穿有裝飾紋樣的衣服,必須公開宴請部落人大老和貴族,且送讓予稅於貴族頭目。但衣服的紋飾有些限制,比如百步蛇紋等是屬於貴族頭目的權利。

  如今社會開放以後,刺繡的技術大有進步,可採用科學化的技術,大量製造,花樣繁多,變成商業化,亦不受貴族與平民的限制,只要有錢可按照自己的喜歡訂做你滿意的傳統服飾。【賴阿忠撰】

參考文獻: 

劉其偉,1970,《臺灣土著文化藝術》。臺北:雄獅。 

李莎莉,1998,《臺灣原住民衣飾文化—傳統、意義、圖說》。臺北:南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