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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M
    鄒族服飾(大辭典舊有詞條)
  • I
    yʉsʉ no haahocngʉ
族別
  • 7C 鄒族 Tsou; Cou
分類
撰寫者

鄒族服飾(大辭典舊有詞條)


1.

鄒族服飾(yʉsʉ no haahocngʉ) 鄒族

 

  傳統鄒族男子衣服的材料大多以皮革為主。由於居住高山,喜愛狩獵,所以大多將所獵獲的動物,如鹿、羌、山羊、豹或熊等,鞣製成皮飾衣服。鞣製方法分為剝皮、張皮、刮皮、鞣皮及拉皮等步驟。將所獵獲的動物,鞣製成帽子、背心、披肩、上衣、套袖、胸飾、後敞褲(或稱綁腿褲)、鞋子,以及火具袋等皮質衣物。成年男子於接受成年儀禮之後才可戴皮帽。盛裝時,帽頂傳統上會插有鷹羽或鷲羽毛一至四支,今則多使用帝雉的羽毛,目的均在彰顯男子的勇敢英武。除了皮製衣物外,族人們也常以麻布和棉布為衣料。男子禮服為以紅、黑棉布裁剪而成的長袖長上衣,正反兩面(黑、紅)均可穿著,內穿胸衣及胸袋。在儀式祭典如小米豐收或戰祭等場合,多穿戴紅色配以盛裝,平常則著黑色的一面。女子衣服大多以棉布、絲,或綢緞裁製而成。衣服形制有頭巾、長袖短上衣、胸兜、單片式長裙、腰帶及護腳布等。成年女子平時以黑色頭巾纏頭、兩端多施有直線繡和十字繡花紋,有的則附加上毛線流蘇或絨球。男女飾物有額帶、耳飾、頸飾、臂飾、手鐲、戒指及胸飾等多種。在種類上普遍男多於女,平時女子幾乎不配飾,惟祭典時才戴之。臂飾在鄒族社會中是具有特殊意義的,據說唯有曾與山豬博鬥而獵獲者才可配戴並擁有榮耀。【李莎莉撰】

 

參考文獻:

李莎莉,1998,《臺灣原住民衣飾文化—傳統、意義、圖說》。臺北:南天。

森丑之助著、宋文薰編譯,1994,《日據時代臺灣原住民生活圖譜》。臺北:南天。

 

2.

男子服飾(’i’i hosa no haahocngʉ) 鄒族

 

  鄒族的傳服,男性以鹿、羌、羊等獸皮縫製衣、褲、帽、鞋等來穿著。鞣皮是鄒族特殊且著名的工藝,皮帽加翅飛羽更是鄒族男子最顯著的特徵。男子服飾以皮革為主,有鹿皮帽、鹿皮背心、皮披肩、皮套袖、皮套褲和皮鞋。麻棉製品則有長衣,對襟由袖長到膝蓋,黑色棉布衣。胸兜由方形的麻布製成,以紅黑線挑繡幾何圖形,斜掛於胸前。掛帶有兩種,一為掛在胸前,另一掛在腰下可做護陰之用。男子有插在帽頂的鷲羽,此外尚有方貝的額帶、貝製耳飾、山豬牙臂環、嵌貝刀帶、頸飾、嵌貝或縫扣的火具袋帶。還有男人還有鹿皮製作的鞋子,通常於旅行時穿著。

  傳統鄒族社會中,未成年者衣飾較簡單,在接受成年儀禮後,男性便可戴皮帽、掛胸袋、著皮披肩、掛腰刀;女性則可纏黑布,著胸衣與腰裙、穿膝褲。其次,成年的男性可以出獵;一方面獵食一方面尋求武功,平常時更佩戴用竹片或木片製成寬約7公分左右的腰帶,經由束腹來要求精神上與肉體上的緊張性,產生武勇的氣魄與身材。此外,頭目或征帥等具有勇士的資格者,帽子前緣由樸素轉變為可以附加寬約6公分左右的紅色紋飾帶,帶上可另配珠玉或貝殼片飾;獵獲威猛山豬者,可以由平常的銅製手鐲、臂飾,添加用山豬牙對圈而成的臂飾。男子的常服也可以是用棉麻織成正反面各為紅色與黑色的長袖布衣。平常時鄒男子穿著黑色一面,到了儀式如小米收穫、戰祭等場合,則改穿紅色的一面。人死的時候,舊衣服換成新衣服是穿著一生中最華麗而正式的衣服;葬時,正穿的衣服更要反穿。【安梓濱撰】

 

參考文獻:

臺灣總督府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原著、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編譯,2001,《番族慣習調查報告書[第四卷] 鄒族》。臺北: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

王嵩山,1995,《阿里山鄒族的社會與宗教生活》,臺北:稻鄉。

王嵩山、汪明輝、浦忠成,2001,《臺灣原住民史─鄒族史篇》。南投: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3.

女子服飾(’i’i hosa no maamespingi) 鄒族

 

  北鄒族女子的日常衣服有:

  (1)頭巾:以長約5、6尺之黑布纏於頭上。其纏法先平纏於頭周,將頭髮捲藏於頭上,然後由左右自下向上纏為人字形。

  (2)胸衣:以白色或黑色棉布為底,全面為五角形,以斜方形布剪去上角,兩上角縫有頸帶,掛於頸上,兩邊角縫以背袋向後繫於腰背間,上緣三邊以紅綠布條滾邊四、五道,常於邊條上繡有幾何形花紋。

  (3)女上衣:以白色棉布為衣料長袖,對襟,前襟被及胸部,後襟僅被肩胛骨,領滾邊一道,袖口以紅綠布滾邊三、四道。

  (4)腰裙:分左右兩塊,長方形以黑棉布為底,四周以白布滾邊,中腰部常有幾何花紋之刺繡一條,上邊縫有帶筒,穿以裙帶。先左後右束於腰腹部,左右相疊於前後,上被腹部與上衣底邊相接,下達足踝。

  (5)腰帶:普通用紅色絹布為帶,約長150公分,兩端常繡以幾何花紋三、四條,自後腰向前束之以剩餘之兩端打結,垂於前腰部約尺許,以為美觀。

  (6)膝褲:以長方形之黑布或藍布做成,三面滾邊長以至膝以下,踝骨以上之小腿部為度,幅以緊圍小腿為度,上下四角定短帶,以結束膝褲於小腿。盛服時必用之,平時或用黑布裹腿。

  (7)耳飾:女子自少女時期起經常戴耳飾,女子用銅質或銀質耳環,並喜歡在環上垂以珠梳或銀繩墜四、五條,其形式與漢族女子之舊式耳環相同,大概係購自平地者。【王美青撰】

 

參考文獻:

衛惠林、余錦泉、林衡立 編修,1952,《同冑志‧曹族篇》。南投: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洪樵榕、林崇智、衛惠林 編修,1965,《臺灣省通志稿‧卷八,同冑志》。南投:臺灣省文獻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