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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M
    尤羅伯Robertus JUNIUS
  • I
    阿美族Yiw Lwo-pwo
  • H
    尤羅伯 Yù-lò-pak
  • T
    羅伯 Lô-pik
  • J
    ユローボ
  • E
    Robertus Junius
族別
  • 41ATR 他族
分類
撰寫者

尤羅伯Robertus JUNIUS


概述

  羅伯.尤紐士(Robertus Junius, 或Robertus de Jong),也譯為尤羅伯,荷蘭改革宗教會(Nederlandse Hervormde Kerk)牧師,曾受聯合東印度公司(Verenigde Oost-indische Compagnie)聘用派駐台灣的牧師。生於1606年,卒於1655年8月28日,年49。出生於尼德蘭七省聯合共和國(De Republiek der Zeven Verenigde Nederlanden)鹿特丹(Rotterdam)。

經歷

  1626年3月3日,19歲,尤羅伯入萊頓大學(Universiteit Leiden),就讀由公司出資成立的印度宣教學院(Seminarium Indicum,也依其主導者安東.瓦萊[Antonius Walaeus, 1573–1639]稱為瓦萊神學院[Seminarie van Walaeus])。

  1628年,22歲,自萊頓大學畢業,通過荷蘭改革宗教會萊頓中會(Classis van Leiden)測驗,隨即由鹿特丹-斯希丹中會(Classis van Rotterdam-Schiedam)封立為牧師,由聯合東印度公司聘任,搭乘鹿特丹號前往東印度地區,於1629年2月下旬抵達巴達維亞(Batavia)。

  1629年4月,23歲,巴達維亞小會(Kerkenraad van Batavia)決定派他來台灣接替甘治士的宣教工作。與赫爾特勞德.范.尼德候芬小姐(Geertruijd van Nederhoven,生卒年不詳)結婚。4月下旬,尤羅伯夫婦與約翰.德.朗格(Johannes de Lange,生卒年不詳)、威廉.楊嗣(Willem Jansz.,生卒年不詳)二位探訪傳道,隨同新任台灣長官漢斯.普特曼斯(Hans Putmans, ?–1654,1629–1636在任)搭船前來台灣,在6月21日抵達。

  在他們抵達台灣以前,麻豆人在6月13日聯合蕭壠人與目加溜灣人,在麻豆溪伏擊了63名追擊唐人私商未果的聯合東印度公司士兵,並進擊新港、赤崁等地,史稱「麻豆溪事件」。宣教工作受到很大的打擊。

  尤羅伯在台灣先負責主禮城堡內荷蘭人教會的禮拜,並在甘治士的教導下學習新港語;順利掌握新港語之後,隨著公司幾次出擊,威服周遭地區後,便主動請求長官允許他們夫婦前去新港,協助甘治士開展宣教事業。

  1631年10月,25歲,尤羅伯接下甘治士離開台灣後的宣教工作,日後公司仍陸續派遣包括甘治士在內的諸多牧師、傳道師、探訪傳道來台灣,宣教事業基本上都由尤羅伯主導。而作為台灣宣教的開啟地新港,接受尤羅伯教導與洗禮的人數也逐漸增加,甚至有集體改宗的傾向。

  1635年11月,30歲,在巴達維亞援兵抵達後,公司出兵攻擊甫受天花肆虐的麻豆,以毀村式的攻擊威服麻豆人,迫使其訂約降伏。隨後尤羅伯於12月底公司聯合威服的各部落進擊南方的阿猴(塔加里揚)時,順勢將這類的征戰與基督教信仰連結。1636年初,公司再次聯合已威服的各部落進擊拉美島(Lamey,即今琉球嶼),最終造成對島民的大屠殺與迫遷。一連串的軍事行動使北至今雲林,東至今台南沿山地區,南至今屏東各地的部落望風披靡,陸續自2月起與公司訂約降伏,尤羅伯在其中扮演了使各部落了解臣服於公司的角色,並且藉此得到派遣教會人員到各部落教化的機會。

  宣教事業因此由新港迅速向外擴張,先往麻豆、蕭壠、灣裡,接著陸續向北往諸羅山,向東往大武壠、哆囉嘓,向南往下淡水溪沿岸擴張。尤羅伯雖意識到各部落語言不同的情況,但最終僅使用了新港語進行宣教與教化。

  1641年,35歲,原擬離開台灣返回荷蘭,但在巴達維亞被說服後返回台灣,進駐蕭壠並巡迴各部落。回台後他以新港語編譯了3份教理問答、2種祈禱文、3篇講章、7首詩歌,訓練50名屬於今日西拉雅族的原住民青年擔任教師,為蕭壠的頭人與60多名新港人舉行聖餐。此外更規劃了由荷蘭人與原住民共組的蕭壠小會,使原住民信徒學習如何治理教會。至1643年尤羅伯離開台灣前(37歲),接受洗禮的原住民超過5,400人(一說超過5,900人)。

  1645年,39歲,擔任荷蘭台夫特(Delft)教會牧師,將其在台灣的教材出版,書名以Soulat i, A, B, C, 開頭,惟已佚失。其在台夫特開班訓練有意前往東印度宣教的神學生,由公司資助學費,後轉移至阿姆斯特丹。1653年,47歲,在阿姆斯特丹擔任牧師。1655年8月,49歲,病逝於阿姆斯特丹。

重要貢獻與影響

  尤羅伯是17世紀基督新教在台灣擴張的重要推手,長達14年在台灣服事,與韓布魯克牧師(Antonius Hambroek, 1607–1661)同為17世紀在台最久的牧師。延續甘治士以武力支持宣教的想法,尤羅伯有效地擴展了荷蘭改革宗教會在台灣的宣教事業,更因宣教事業維持了地方的安定,從而創造聯合東印度公司殖民地經營的空間。也因其在台灣宣教成功的事蹟宣傳,使教會界、公司甚至歐洲社會更重視台灣。

  此外,以新港語為宣教語言,一方面看似維護了新港人及使用同語言的原住民的語言,甚至後世語言復振也得益於此。但也因為只使用新港語,勢必影響了非使用新港語的部落的語言。

  尤羅伯離開台灣以前的幾個舉措如訓練原住民青年擔任教師以及為原住民舉行聖餐等,超越那個時代的基督新教宣教概念,而,設立蕭壠小會訓練原住民信徒學習治理教會,更超越了19世紀基督新教的宣教概念。

參考文獻:
  • Van Troostenburg de Bruijn, C.A.L. Biographisch Woordenboek van Oost-Indische Predikanten. Nijmegen: P.J. Milborn, 1893. (pp. 220–226)
  • Molhuysen, P.C. et al. Nieuw Nederlandsch Biografisch Woordenboek, deel IV & V. Leiden: A.W. Sijthoff’s Uitgevers-Maatschappij, 1918, 1921. (pp. 822–824 & p. 264)
  • Ginsel W. De Gereformeerde Kerk op Formosa, of de Lotgevallen eener Handelsker onder de Oost-Indische-Compagnie, 1627–1662. Leiden, 1931. 興瑟,〈荷蘭時代臺灣教會史(二)──戴雍牧師承先啟後〉(翁佳音譯註),《臺灣文獻》第52卷第1期(2001年3月),頁451-472。
  • J.J.A.M. Kuepers(柯博識),〈荷蘭改革宗臺灣教會殖民背景下的宣教(1627–1662)〉(查忻譯),《臺灣文獻》第58卷第1期(2007年3月),頁1-53。
  • 查忻,〈荷蘭改革宗教會在十七世紀臺灣的發展〉(台北:國立台灣大學歷史學博士論文,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