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良西有五個身分,其一為代書,其二為社役場事務取扱人,其三為同時擔任噶瑪蘭族奇立丹社、抵百葉社頭目,其四為宜蘭廳宜蘭辨務署第六區社長,其五為宜蘭廳宜蘭辨務署第七區社長。奇立丹社、抵百葉社位於今宜蘭縣礁溪鄉。其活動年間已知有1892-1900(光緒18年起至明治33年)。
擔任代書。其活動年間已知有1892-1893(光緒18-19年)。
1892(光緒18年),西勢抵美福社番阿蚊,將壯二庄水田,托中引就與本社番嘐嘐手內借出佛面銀陸拾大員正。高良西為代書。有胎借銀字為據。見《宜蘭古文書》(第貳輯)
又知,1893(光緒19年),西勢抵美福社番烏吉、九敏、嘐嘐等,茲因「有承父遺下水田壹叚,坐址在荘貳庄,東西四至界址俱在載手摹契字內清楚詳明。今因侄輩三房每房該應得田價銀柒員叁角正。一賣終休,割籐永断」。高良西為代書。有憑凖該杜賣傳嗣應份字為據。見《宜蘭古文書》(第貳輯)
擔任社役場事務取扱人。已知在任時間含1895(明治28年)。
1895(明治28年),宜蘭支廳成立「社役場」,主管熟蕃三十六社的行政事務,高良西為社役場事務取扱人,月俸10円。見《臺北州理蕃誌(舊宜蘭廳)》
擔任同時身兼兩社頭目(奇立丹社、抵百葉社)。已知在任時間含1896-1897(明治29-30年)。
1896(明治29年),伊能嘉矩前往宜蘭調查當地平埔蕃社,在其「宜蘭地方平埔蕃社一覽表」載:「蕃社名:奇立丹社Kiriptan。人口:138。頭目名:高良西Koaryonsye。抵百葉社Tupayāp。人口:同。頭目名:同人」。見〈台灣通信〉(第二十三回)由此可知,高良西於1896(明治29年)同時身兼兩社頭目(奇立丹社、抵百葉社)。見〈台灣通信〉(第二十三回)
又知,1897(明治30年),臺灣總督府民政局屬唐澤孝次郎與中島義三郎前往宜蘭地方調查,在其「宜蘭東西兩勢三十六社及頭目姓名」載:「社名:奇立丹社。頭目姓名:高良西。社名:抵百葉社。頭目名:同人」。由此可知,高良西於1897(明治30年)同時身兼兩社頭目(奇立丹社、抵百葉社)。見《臺灣總督府檔案》
擔任宜蘭廳宜蘭辨務署第六區社長。已知在任時間含1898-1899(明治31-32年)。
1898(明治31年),擔任社長時的事蹟不詳。見「臺灣總督府職員錄系統」
又知,1899(明治32年),繼續擔任社長,事蹟不詳。見「臺灣總督府職員錄系統」
擔任宜蘭廳宜蘭辨務署第七區社長。已知在任時間含1900(明治33年)。
1900(明治33年),擔任社長時的事蹟不詳。見「臺灣總督府職員錄系統」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