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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M
    武礼合理
  • T
    武礼合理 Bú-lé-ha̍p-lí
族別
  • 31PNP 平埔族群
分類
撰寫者

武礼合理


  噶瑪蘭族婆羅新仔宛頂社土目。婆羅新仔宛頂社位於今宜蘭縣五結鄉。已知在任時間含1873-1878(同治12年起至光緒4年),有兩顆不同土目戳記為憑「噶瑪蘭分府給東勢婆羅辛仔宛頂社土目武礼合理長行戳記」(下附戳記1)、「宜蘭縣正堂給東勢婆羅辛仔宛頂社土目武礼合理長行戳記」(下附戳記2、下附戳記3)。「婆羅新仔宛頂社」有異寫「婆羅辛仔宛頂社」。

  1873(同治12年),土目武礼合理,將鼎敢社界內土田,托中招得漢人陳炳文兄弟出首承典。有起耕契田價字為據,內有土目戳記,即下附戳記1。見《宜蘭古文書》(第玖輯)

  又知,1878(光緒4年),土目武礼合理,將承祖父自闢土田,托中招得漢佃陳宜祥出首墾耕。有給永付管耕田地字為據,內有土目戳記,即下附戳記2。見《宜蘭古文書》(第捌輯)

  又知,仝年,東勢婆羅辛宛社化番龜劉淑簡、籠爻龜劉兄弟等,由於「緣光緒肆年十一月間乏銀別用,將承先父自置荒田壹叚,慿中議價招與漢佃陳永合官承耕,其荒田之四至界址俱載於永耕字內,各註明白。當日承耕銀收清楚,字書明白,並無絲毫未明,以理而論,雖價值萬金,簡兄弟永不敢找贖,翻根滋事。兹因負債孔多,米價高昂,日食不週,告貸無門」。因此,「無奈再托原中向墾主懇撥銀員洗找乙叚荒田物業,幸墾主曲從中人求懇,當偹出佛面銀玖大員正。即日仝中交簡兄弟收訖」。土目武礼合理為在場人,有仝立找洗字為據,內有土目戳記,即下附戳記3。見《宜蘭古文書》(第玖輯)

 

 

戳記1
戳記2
戳記3
參考文獻:
  • 廖正雄(主編),《宜蘭古文書》(第捌輯),宜蘭:宜蘭縣縣史館,2011年。
  • 廖正雄(主編),《宜蘭古文書》(第玖輯),宜蘭:宜蘭縣縣史館,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