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拉雅族新港社土官。新港社位於今台南市新市區。已知在任時間含1737-1741(乾隆2-6年),有複寫土官戳記為憑「新港社土官大奇力圖記」(見下附戳記)。
1737(乾隆2年),Dagikalang立的契約文書。土官大奇力為在場人。有地契為據,內有土官戳記,但文字難以辨識。見《新港文書研究》
又知,1740(乾隆5年),番西目、大加弄,先前曾將土地典給漢人,而產生爭執,後由通事、土官居中協調。土官大奇力為在場人。有地契為據,內有複寫土官戳記,即下附戳記。見《新港文書(Sinkan Manuscripts)》
又知,1741(乾隆6年),村中耆老共同向Samowall借銀所立的契約文書。土官大奇力為在場人。有地契為據,內有土官戳記,但文字難以辨識。見《新港文書研究》
【後述】
1737(乾隆2年)、1741(乾隆6年)的地契為羅馬字書寫的《新港文書》,後由李壬癸翻譯為中文。見《新港文書研究》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