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卡斯族吞霄社土目。吞霄社位於今苗栗縣通霄鎮。已知在任時間含1886-1887(光緒12-13年),有土目戳記為憑「理番分府給吞霄社土目潘春旺戳記」(見下附戳記)。
1886(光緒12年),土目潘春旺,指控五里牌富豪郭合、通事莫張來等人侵占社租。有喊呈為據,內有土目戳記,即下附戳記。見《淡新檔案》
又知,仝年,土目潘春旺,指控郭合串同郭鏡清和通事莫張來,侵吞社租。有催呈為據,內有土目戳記,但文字難以辨識。見《淡新檔案》
又知,1887(光緒13年),土目潘春旺,指控郭鏡清等人,侵吞社租。有催呈為據,內有土目戳記,但文字難以辨識。見《淡新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