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築過程及廢棄 「射寮卑南道路」修築於1875年(光緒1年)陰曆6-7月間,全長約55公里。由中央山脈東西兩側同時動工向中央山脈會合,道路修成後,由總兵張其光及同知袁聞柝所帶軍隊,分途駐防。此路使用至1876年(光緒2年),該年風雨沖毀道路;加上次年發生率芒社之變,使「射寮卑南道路」廢棄,使用年限極短。 相關里程數,依胡傳《臺灣日記與稟啟》(附錄二)〈記臺灣臺東州疆域道里地方情形並書後〉(1895)所載如下:「由鳳山縣(冊無縣字)之下淡水東行三十里至射寮,又八里至紅泥嘴,又十六里至立里社,又九里至南崑崙,又東二十里至古阿崙,又二十三里至望春(望春冊作春望,道里表同。)巖,又...
道路修築背景 「楓港卑南道路」,西起屏東縣車城鄉楓港村,東迄台東縣達仁鄉安朔村,穿過排灣族傳統領域,全長約51.8公里。 根據胡傳《臺東州采訪冊》(1894)記載,舊通台東之道有6條,「楓港卑南道路」為其中之一,由通判鮑復康所開鑿。「楓港卑南道路」的相關歷史記載不多,一般而言都接受伊能嘉矩的看法:「1877年(光緒3年),為獎勵開墾,命候補通判鮑復康,開闢自楓港,經阿朗壹通卑南的山路」,施添福的研究指出,根據丁日昌疏文及飭令,不可能在光緒3年條築楓港卑南道路,理由有二:一是當時南路主要的越山道路是射寮卑南道,二因新開恆春卑南道,故無修築楓港卑南道之餘地。根據其研究,道路大致...
從屏東恆春通往台東達仁 「恆春卑南道路」或稱為「恆春卑南覓道路」。目前此路被通稱為「阿朗壹道路」,但其實是錯誤的,「阿朗壹道路」為另條從屏東獅子鄉舊內獅通往阿朗壹社(舊安朔)之路。「恆春卑南道路」起點為屏東縣恆春鎮,經滿州鄉,穿過中央山脈尾段,再經旭海、觀音鼻到東海岸,續往北走的道路,經台東縣達仁鄉南田部落,終點抵達安朔部落,此後陸續會合其他路線,沿著東海岸,抵達台東市。從恆春到安朔有60.5公里,再往北37.4公里到台東,道路穿越排灣族的傳統領域。目前北段已被開闢成省道台26號,尚存旭海通往觀音鼻的縣界路段。 夏獻綸《臺灣輿圖》(1879)、胡傳《臺灣日記與稟啟》(189...
道路位置 奇美古道位於花蓮縣瑞穗鄉與豐濱鄉境內,依地理位置可分為「瑞港段」與「聖山段」,道路呈現T型狀態,全段皆位於阿美族傳統領域之內,在歷史上曾經發生重大的「大港口歷史事件」。 道路修築始末 清國為了將國家治理擴及後山,從1874年(同治13年)命令台灣總兵吳光亮領銜開鑿中路,1875年(光緒1年)4月間從南投抵達玉里埔坑頭,出秀姑巒山,並開闢沿著海岸山脈的道路,從玉里到成功。1877年(光緒3年)設飛虎軍二營駐紮於水尾(瑞穗)、璞石閣(玉里),並開鑿玉里與瑞穗通往港口的橫貫道路,但事實上這些道路原本就是阿美族部落間的聯絡道路,亦為往返東海岸與縱谷的重要道路,從目前...
為取代崑崙坳道路而築 清代浸水營道路,又稱為「三條崙道路」,一般都認為開鑿於1882年(光緒8年)以後,由提督周大發、張兆連相繼開通,用以取代難行的崑崙坳道路,道路通過的中央山脈南段,海拔降至1,000-1,500公尺之間。 根據胡傳《臺東州采訪冊》(1894)所載:自鳳山縣南三十里之東港東南行三十里至三條崙,上嶺十五里至歸化門,又東南七里至六儀社,又南十三里至大樹前,又南下嶺十五里至大樹林,又南下嶺十八里至出水坡,又東七里下嶺至溪底,沿溪東行七里至海,曰巴塱衛。此條道路為日本時代前,西部往東部的重要道路,也是平埔族往東部移動的要道之一。 後續修築與道路現況 ...
橫越排灣族傳統領域而過 「崑崙坳道路」又稱為「崑崙凹道路」、「赤山卑南道路」,「崑崙坳」排灣語稱Kuljalja。此道西起今屏東縣萬巒鄉赤山村,通過屏東縣來義鄉到台東縣達仁鄉壢丘村,共175清里(約101公里),清領末期文獻《臺灣輿圖》〈恆春縣圖〉(1879)、屠繼善《恒春縣志》(1894)、胡傳《臺東州采訪冊》(1894)與胡傳《臺灣日記與稟啟》(1895),相關記載都差不多。 此道為清領末期「開山撫番」南路中一條道路,南路前前後後共完成5條從屏東通往台東的道路,此由海防同知袁聞柝所開的「崑崙坳道路」以及總兵張其光所開的「射寮卑南道路」為兩條最早開闢的南路。 道路修...
途經鄒族、布農族部落 清代八通關道路為中路之一,西起南投縣竹山鎮,經過鹿谷鄉、信義鄉,通過鄒族久美部落與布農族東埔部落,東迄花蓮縣玉里鎮,清代稱為「八潼關」,八通關鄒語Pattonkuan,道路穿越中央山脈,全程約150公里。 道路修築始末 1875年(光緒1年)陰曆1月9日,「八通關古道」正式動工,由吳光亮負責開鑿,據沈葆楨於5月23日所奏的〈北路中路開山情形摺〉載:「茲迭據吳光亮稟稱:自年底探路歸報後,本年正月初九日起即率勇由林圯埔、社寮兩路分開,至大坪頂合為一路;進而大水窟,進而頂城,計共開路七千八百三十五丈有奇。二月初七日,復由頂城開工,直抵鳳凰山麓;躋半山、...
穿越布農族領域而過 「集集水尾道路」今稱「關門道路」或「關門山道路」,因橫貫中央山脈關門山而得名,按照文獻,道路西起南投縣集集鎮,東迄花蓮縣瑞穗鄉富源村(舊拔仔庄),西段道路通過布農族卡群與丹群傳統領域,東段為丹群傳統領域,全長約105公里。 宣揚對原住民土地的所有權 清國開鑿「集集水尾道路」有其重大之歷史意義,此道為「清法戰爭」結束後所闢建之路,有再次宣揚其原住民地區土地所有權之概念。「集集水尾道路」定案於1886年(光緒12年)陰曆9月之前,可能於同年9月就開始準備興工。10月,台灣道員陳鳴志與鎮海後軍副將張兆連,奏請巡撫劉銘傳此路之重要。10月13日,台灣鎮總兵...
穿越泰雅族、太魯閣族領域而過 清代「蘇花北路」(蘇花道路)起點為宜蘭縣蘇澳鎮,終點為花蓮縣新城鄉,通過泰雅族南澳群與太魯閣族的傳統領域,全長約115.2公里,無族語稱呼。 「蘇花道路」修築目的為籌辦台灣防務與推行「開山撫番」的工作,1874年(同治13年)陰曆6月夏獻綸從蘇澳起工,7月開路至東澳,由陸路提督羅大春接任北路開鑿工程,從東澳起工。同年11月,開抵花蓮,半年之內便已開通「蘇花道路」。 道路修築始末 1873年(同治12年)陰曆4月起夏獻綸擔任台灣兵備道員,當時海疆多事,駐守台灣,對於洋務、牡丹社之役助力頗多,多次深入蠻荒,巡視南、北兩路,1879年...
穿越邵族領域而過 水沙連道路的歷史悠久,但開鑿時間不可考,此道南以南投縣水里鄉為起點、經魚池鄉、北迄南投縣埔里鎮,全長約30多公里,但因日本時代日月潭發電廠設置,導致路線改變,道路主要穿越邵族傳統領域,從水里入口處的二坪,通過土地公鞍嶺(嶺上鞍部有土地公廟),又稱為「土地公鞍嶺道路」。「水沙連」邵語為Sazum,語意「水」。 以遷移和貿易為目的 水沙連道路開鑿的歷史,源於200多年前,由於遷徙與貿易之所需,原住民「眉番」(泰雅族)自所活動的埔里盆地一帶,漸漸地踏出埔里盆地之北端路線﹔稍後的「埔番」(布農族)與「水社番」(邵族)則踏出南端的路線,也是入埔南路。 ...
理蕃道路的設置目的 日本時代所修築於原住民區域內的道路,皆可稱為「理蕃道路」,其定義上有廣義與狹義兩種,廣義指「日本官方所開鑿於原住民地區的道路皆可稱之,不論是討伐用的軍、警用補給道路或討伐路線,乃至於修築的隘路與隘勇線,皆可稱之」;狹義指「日治中期以後台灣總督府轉變隘勇線政策下,從1920年代起官方企圖透過全面性行政措施來管理原住民,而施設於山區的道路,除事前調查與定線外,沿路並廣設警察官吏駐在所與配置警察,來管理交通與掌控原住民。此外,也配合設置蕃童教育所、蕃產交易所、施藥所(含診療所、公醫所)於重要部落或位置,有些理蕃道路更有聯絡台灣西部與東部之用途。」 理蕃道路的樣式 ...
清國時代的番界 「隘」就是隘防,有時也會被利用於聚落或道路的盜賊防禦,其方式透過哨站、隘寮(銃櫃)與警戒人員即可達成,較複雜設施則透過磚造、夯土城牆與城樓。清國在台灣設有「番界」,即國家與原住民族之邊界,按不同年代可稱為土牛紅線、藍線、紫線等,其線位置即「番界」,是外人、團體、乃至於國家,用以區隔「原住民」與「平地人」之界線,有時用山川等自然區界,若無自然區界,則以人工方式,透過立碑、豎界或挖深溝渠為界線,因此殘留一些「民番界碑」,官方雇用的守備人員為「隘勇」,民間稱為「隘丁」,光緒年間,巡撫劉銘傳廢除私隘,仿照軍隊設置,用「勇營」制度取代,通稱「裁隘置營」。 日本時代的隘勇線...
「開山撫番」道路修築背景 牡丹社事件發生後,1874年(同治13年)陰曆3月22-23日,日本派兵來台,於琅嶠(屏東縣恆春鎮)登陸,藉口討伐「生番」。清國有感於事態嚴重,先派總理船政大臣沈葆楨「帶領輪船、兵弁,以巡閱為外,前往台灣生番一帶查看,不動聲色,相機籌辦」。4月14日,沈葆楨獲進一步授權為「欽差辦理臺灣等處海防兼理各國事務大臣」。5月4日,沈葆楨由福建來台,處理善後事宜。9月22日,中日互換條約三十款,最後以撫卹難民銀及賠償銀共五十萬兩和解,日方接受並同意於同年10月25日撤兵。 清國於事件後廢除「番界」禁令,沈葆楨來台後,首先改革前山之各項積弊,並積極開發後山,於...
排灣族所謂「傳統服飾」的基本服裝形制 台灣原住民各族,最初的服裝樣態屬於民族學所稱的「方衣系統」,是用傳統地織機織成的長條形織布,將兩片織布對折各半,一半縫合起來,未縫合的一半當前襟,就變成無袖對襟的長背心,如果製作長袖就直接在方衣的袖籠洞口接縫織布,成為有袖的衣服。織好的布片也可用披掛、圍住等方式穿著,樹皮布與獸皮布等也可用來製作方衣,直到與漢人等外來族群接觸後,服飾從而產生了素材與裁製上的變化。 排灣族因為與漢民族長期接觸往來,早期藉由「以物易物或買賣」等交易方式,獲得民生物品及布匹等材料,如黃叔璥在《台海使槎錄》(1722)記述瑯嶠各社「所需珠米、烏青布、鐵鐺,漢人每...
捕鹿與農耕熟番社適用不同課稅原則 清領初期對熟番的課稅沿襲自鄭國時期,依番社主要的經濟維生方式,分為捕鹿與耕種兩大類,分別適用不同的課徵方式:按社徵銀與計口徵實。修於1694年(康熙33年)的《臺灣府志》點出: 諸羅三十四社土番捕鹿為生、鳳山八社土番種地餬口。偽鄭令捕鹿各社以有力者經管,名曰贌社;社商將日用所需之物赴社易鹿作脯,代輸社餉。國朝討平臺灣,部堂更定餉額;比之偽時雖已稍減,而現在番黎按丁輸納,尚有一、二兩至一、二十兩者。……至種地諸番,偽鄭不分男婦,概徵丁米:識番字者,呼為教冊番,每丁歲徵一石;壯番,一石七斗;少壯番,一石三斗;番婦,亦...
「隘制」是指台灣歷史上官方為了隔離漢人與山區的原住民,在沿山地帶畫定界線,並在界線上險要的地方(隘口)設立關隘,派駐人員守防的制度。此制度形成於18世紀中葉,影響了日後台灣沿山地域社會的原住民族群分布以及漢人在沿山地區的土地開墾方式與進程。 隘制起源 1684年(康熙23年)大清帝國將台灣島收入版圖,統治初期官方著重的是海防,但是隨著漢人在台灣西部平原的開墾與擴張,特別是1721年(康熙60年)朱一貴事件爆發後,閩浙總督覺羅滿保規畫善後,官方開始注意台灣西部沿山一帶的邊防,為了防範當地的「奸民」、「野番」往來,訂定立石畫界的政策,在全台沿山地區54處立石為界,越界者以盜賊論...
入墾埔里紓解界內熟番生計困境 界外埔里生番社的自衛能力由於1815-1817年(嘉慶20-22年)間漢人郭百年等入侵攻燬、大幅減殺人口,而急劇弱化,甚至因為過度衰弱而無力抗拒鄰近泰雅族生番社的侵擾,是以主動邀請界內熟番入墾共居,提供保護。埔里盆地適於農耕的地理環境與大量可耕埔地的存在,構成漢人及熟番入墾的誘因,誠如鄧傳安所指出,埔里為當時界外僅存最大可耕平埔地塊,「界外之最曠處也」。從拉力/推力的面向來看,入墾埔里堪稱是紓解界內熟番生計困境與社會危機的最後機會。 1823年(道光3年)2月,有意前往埔里開墾的中部熟番社(後自稱四大股、九股)頭人邀同水沙連六社歸化生番內的埔裡...
「番俗圖」是一種繪畫的類型,指的是歷史上各個時期描繪台灣原住民的圖畫作品,主題包含原住民的樣貌、日常生活、儀式、風俗等,以單幅、多幅呈現,或編製成圖冊等。繪圖者均非原住民,而是以外來他者的身分,依據各自的政經需求、文化背景等,描繪原住民,藉以表達對原住民的認知、分類概念等。 16-18世紀的台灣番俗圖 目前所知最早的番俗圖像應是16世紀西班牙文獻Boxer Codex裡的〈雞籠人(Cheylam)〉與〈淡水人(Tamchuy)〉圖像,雞籠的男子持鏢槍,女子手提一尾魚;淡水的男子持弓箭,女子手捧人的頭蓋骨。西班牙人表達雞籠人捕魚,可以交易商品,至於淡水人則是有獵首習...
緒論 1993年(民國82年)政府為了發展高屏地區,因應重工業需水迫切的問題,規劃在屏東縣瑪家鄉隘寮溪流域興建水庫,然此水庫興建後,會淹沒魯凱族的好茶部落以及排灣族的伊拉部落。特別是好茶部落,不願再歷經從舊好茶部落遷移至新好茶部落的不適應,於是開始向經濟部水利署以及屏東縣政府遞交陳情書,希望停止興建瑪家水庫。 魯凱族好茶部落訴求5點聲明,一是認為水庫並非解決缺水的萬靈丹,不能因為興建美濃水庫的挫折,而尋找替代之方案。二是仍有其他不須遷移部落又能解決大高雄用水難題的方法。三是瑪家水庫壽命僅10年,但卻嚴重影響生態環境,致使動植物無法繼續生存。四是隘寮溪地質脆弱,一旦興建水壩,...
事件背景 1731年(雍正9年)2月(清曆,以下同),福建總督劉世明向清廷提出行政調整建議,認為彰化縣治至大甲溪北距離遙遠,不便於當地民眾處理錢糧、詞訟、命盜等事務。因此,奏請將大甲溪以北地區的行政事務交由淡水同知管理。這一決定旨在提升行政效率,減輕民眾負擔。然而,這一看似便民的行政措施,卻在同年引發了大甲西社事件。事件的導火線主要與淡水同知張弘章有關。他為了興建淡水同知衙署,強迫「番民」搬取木料,並縱容家丁擾亂「番婦」,最終激起了強烈的不滿和反抗。這場反官事件,實際上是當時的西部平原平埔各社對清廷統治不滿的爆發,也是清代台灣「熟番」規模最大的一場反官事件。 事件爆發之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