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卑南族聚落為集村型態。家屋稱為ruma,家屋有家名,通常由長女繼承家屋。傳統卑南族家屋建築形式的文獻史料不多,近年卑南遺址公園邀集族人協助復建一棟卑南族傳統家屋,可供作參考。 建築結構 以近年卑南遺址公園復建卑南族傳統家屋為例,此家屋為柱梁結構系統,竹木構造,雙坡茅葺頂,茅草使用白茅為主,山牆側茅草下垂,可增加防雨能力。牆體以雙層竹片夾茅草構成,竹材以刺竹為主,茅草則使用白茅或甜根子草,內牆柱以刺竹為主,外牆柱使用較硬的櫸木等木料。山牆及前後廊使用小葉桑、土密樹等作為斜撐,強化防震、防颱能力。 室內空間配置 室內空間為矩形平面,東西向簷側雙入口,...
傳統住屋的建築型態 布農族主要經歷過三次的遷徙,故在建築的材料使用上有較大的改變,但現在仍保留類似的住屋內部空間的組成與布局,顯示在遷徙過程中仍保留相當程度的傳統居住文化的生活狀態。 在布農族傳統住屋的建築型態上,主要為兩坡頂的建築,屋坡正面長、背面短,屋脊位於進深約2/3處。建築材料的使用相當多元,主結構多使用木柱,牆體使用石板、木板、竹子等材料,屋頂則包括石板、樹皮、木板、茅草等材料,材料的使用則有地域上的差異。在地坪上,包括地下式與平地式兩種。 布農族的傳統住屋就外觀上與排灣族北部式的傳統住屋有些相似,兩者左右山牆及背牆皆以疊石砌成,排灣族北部式正面牆體立大片...
概述 魯凱族與排灣族同為階層性「家屋社會」,家屋擁有家名。魯凱族的家屋由長男承家,排灣族不分男女由長嗣承家,兩族的承家者手足成家後皆分出。排灣族的傳統家屋有多樣的地域性類型,如以千千岩助太郎1930年代調查之分類共有6種類型,可能與地域環境適應或周邊族群持續互動有關,但具體原因目前不清楚。其中西部地區士文溪以北為「北部式」板岩建造的石板屋。士文溪以南主要有「內文式」與「牡丹式」。東部山地區北側屬於「比魯式」,南側屬於「邵家式」,鄰近海岸地區屬於「太麻里式」。 北部式家屋(石板屋) 西部地區士文溪以北的排灣族家屋型態與魯凱族相似,都是「北部式」板岩建造的石板屋,屬於兩族...
概述 泰雅族分布在台灣北部中央山脈兩側,橫跨宜蘭縣、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苗栗縣、台中市、南投縣,占台灣中北部三分之一的山區,包括和平溪、南澳溪、蘭陽溪、大漢溪、中港溪、後龍溪、大安溪、大甲溪、北港溪與濁水溪等溪流的主流與支流流域。 就家的組織而言,泰雅人的家庭成員簡單,只有父母及其未成家子女。泰雅人的「家屋」亦沒有如同漢人用之以代代相傳,男子在出外尋找新獵場時便會建工作屋,成家後或成年後皆會建立新家;若有兄弟兩人共同繼承本家且各自分立,在此同時原家便廢絕而產生兩個新家。這或許是泰雅族人在山林間擴散與繁衍快速的原因。 文獻紀錄 過去記錄到的傳統家屋多為長方...
阿美族部落 阿美語的niyaro’一詞,為部落之意,是由不同的gasaw(氏族、居民)聚集在一處所形成的形體。阿美族將部落領域稱為paniyaro’an,除了家屋以外,尚包括公共廁所、水井、垃圾場、公共墓地、會所等。公共場域的出現和日本人的居住改善有著密切的關係。 傳統住屋形式 阿美族稱住屋為loma’,也是家庭的一個基本單位。傳統農業時代,loma’被視為是共同經營農耕生產的基本單位,代表的是居住、生計、生產、祭祀的基本社會單位。loma’當中必須要設置「爐」(parod),一個沒有爐的屋子,會視為是家畜舍...
一、概要 各族陀螺多用作孩童或男性的玩具。部分族群的陀螺具有娛樂以外的功能,例如布農族的陀螺也用於祈福儀式,祈求農作豐收、身體健康、驅除厄運;鄒族則用於播粟祭占卜及比賽。 陀螺多以木頭製作,也有以竹管製作者,如阿美族、太魯閣族、賽德克族;泰雅族則有以木軸穿入石櫟果實而製成的陀螺。 二、16族各族的陀螺文化 阿美族 1陀螺有木製和竹製兩種,木製陀螺稱’acocol,竹製則稱kapong(A81、B61)。 2竹製陀螺是使用直徑約6公分的竹管,取約9公分長度,上下以木頭塞住,並在側寬約0.6-0.9公分、長約6公分處鑽孔,再以細竹棒貫穿作為中心軸(B...
原住民的葉包食物 依《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粽」指用竹葉等包裹糯米和作料蒸煮的食品,將原住民的葉包食物中譯為「粽」,純粹只是為了文化交流的便利性。原住民的葉包食物,可以說是「工夫菜」,主要出現於祭典、節慶、結婚、宴客或饋贈等場合。阿美族、卑南族、魯凱族、排灣族、布農族、太魯閣等族都有類似做法,由於無法一一列舉,僅列歧異度較高者。 阿美族 阿美族的alifongfong(阿里鳳鳳,俗稱「情人粽」)用途相當於「便當」。據說是妻子做給外出耕作、打獵的家人或情人的「飯包」。基本做法是取林投嫰葉削去邊刺,調整成寬度相同的葉條,交叉編織成緊密的四方型袋狀,於缺口灌入約六分...
醃製肉類以保存 獸肉是珍貴難得的蛋白質食物,原住民族的肉類來源為漁獵及飼養,過去由於缺乏冷藏設備,故以醃漬延長食物的保存期。台灣原住民各族均有醃肉,主要的醃製法為鹽醃、澱粉與鹽同醃、酒糟、味噌醃。由於同一種食物在各族群不同語言別中可能使用不同命名,無法一一記載,故以下依醃漬方法說明。 鹽醃法 鹽醃法是利用食鹽的滲透壓使細菌脫水,達到抑菌效果的方式,可說是人類最普遍的保存法,應用於保存肉類、魚類、蔬菜。例如:阿美族的鹹豬肉siraw,以鹽水清洗豬肉,拭乾水份抺上鹽巴,待無水份殘餘後裝罐醃製3-4日即成,可直接食用或加熱食用。卑南族有醃漬魚卵sierangay、醃鹹魚si...
小米學名Setaria italica,英語foxtail millet,屬禾本科狗尾草屬。小米是台灣原住民各族傳統作物中最神聖的作物,有些族群認為小米具有神性(如鄒族、阿美族等)或有專門掌管的粟神(如排灣族lemedj),故依循小米種植的過程舉行開墾祭、播種祭、除草祭、入倉祭、收穫祭等歲時祭儀,以祈求作物豐收、酬神與告祭祖先。小米與稻米依其澱粉結構分為粳性(不黏)與糯性(黏)兩種,粳性米穀適合煮粥、飯,做為日常主食;糯性米穀用於製作小米糕、麻糬、葉包食物(粽)、酒等節慶食物。 小米糕/麻糬 糯性小米蒸熟後,再用杵與臼搥搗成軟而韌性強的團狀食物,文獻上多...
酒是由做為主食的穀物經過繁複的加工程予轉化成具有神聖性質的飲品,傳統上用以表達對祖靈或天神的誠心敬獻。台灣原住民族除了雅美族是唯一缺乏飲酒文化與釀酒傳統的族群外,在本島台灣的各族對喝酒與製酒都有莊嚴敬慎的規範,釀酒的人必須處於最佳的身心狀態;不論何時,手中一杯酒,必先三點酒行「沾酒禮」才能飲用。 釀酒法 台灣原住民的小米酒或米酒屬釀造酒,有嚼酒發酵與酒麴發酵二種做法。嚼酒法乃透過咀嚼,以唾液酶促進澱粉糖化發酵成酒,今已不再使用此法,而以酒麴發酵法為主流。發酵需要借助酵素將澱粉轉化成醣類,再進行酒精發酵。原住民採集部落周邊的數種植物製麴,因各地的植物及菌相不同,酒麴的配方影響...
Sakul撒固兒部落服飾 「服飾」在Sakul撒固兒部落的族語說法裡,認為lusid(盛裝)和dikuc(衣服)是不同的解釋。簡單來說,lusid(盛裝)是祭典、盛會、結婚時所穿著,而dikuc(衣服)則是平日的穿著。在日本時代,Sakul撒固兒部落和Natawlan娜荳蘭、Lidaw里漏、Pukpuk薄薄、Cikasuwan七腳川等部落的服飾樣式大同小異,但在物件的取用或是服飾的社會意義上則有些許出入,例如男子服飾上的「羽冠」的使用的情形,就能輕易辨別其與其他部落的差異。 在Sakul部落的男子並無羽冠的配戴,在tadisawak(無袖方衣)的穿搭上,並無額外搭配「袖套」...
傳統服飾的基本形制 太魯閣族的織品服飾除了具備禦寒保暖的實用性功能,也蘊含信仰、交換、性別、記憶與美學等社會文化意涵。在過去,太魯閣族是一個居住在高山的族群,具有強大的移動與適應力。族人原居住在南投縣仁愛鄉靜觀一帶山區,因人口增加與尋找耕地等因素,部分族人越過中央山脈後沿著立霧溪與木瓜溪流域兩側居住(如圖1)。以目前的行政區劃而言,太魯閣族主要分布在花蓮縣秀林鄉富世、秀林、景美、水源、銅門、文蘭;萬榮鄉西林、見晴、萬榮、明利、紅葉;卓溪鄉立山、吉安鄉的慶豐、福興、南華等地。 太魯閣族的服飾屬台灣原住民的方衣系統,亦即用水平背帶式織布機織成的長條形織布,不經剪裁,用縫合方式製...
概述 會所建築為男子集會之場所,通常伴隨男子年齡階層的相關社會制度施行而成為會所制度實踐的重要場域。多數的排灣族聚落中並無會所建築,此一般被理解為會所制度與階層社會制度相衝突,因此,在該族傳統營建體系中也就缺少對應會所機能所發展出來的穩固會所建築型態。然而,排灣族仍有少數聚落擁有會所建築,其源由不明,且會所建築也與該聚落內的家屋建築型態差異大,期間之關聯仍待釐清。 【表1】日本時代排灣族各地區會所建築形態一覽表。(許勝發提供) 族別 部落 名稱 構造形式 來源 排灣族巴武馬群 平和 ...
親屬組織裡最小的單位是家庭,比它還要上一層次的,有家族、世系群、氏族等親屬單位。在某些情況中,世系群只是氏族的一部分。然氏族往往帶有一種傳說或甚至虛構一個帶有神話色彩的祖先,相對的世系群則是可以追溯到一個實際存在的共祖。 布農族是父系氏族社會。氏族,布農族語謂之Siduh,在布農族的氏族關係中,若依Isbukun(郡)群的方言來說,大致上可分為kaviaz(大氏族)、kautuszang(中氏族)及kauman siduh(小氏族)等三個不同層次的Siduh(氏族)名,其中以kauman siduh為布農族氏族的最小單位。在親族關係上,是最接近世系群或等於世系...
定義 地方會議(landdag),係荷蘭東印度公司在台灣時,一年一度針對台灣南島語族部落傳達政策、張顯統治權力的機制。 設置背景與發展 地方會議緣起,係1635年底至1636年初東印度公司在內陸的軍事行動,確立了荷蘭人在台灣西南平原南島語族部落間的地位。趁著戰勝餘威。東印度公司的台灣長官普特曼(Hans Putmans)於1636年2月22日召集歸順公司的部落代表,於新港社舉行和約確認儀式。會議中,普特曼除了對與會部落代表訓誡和平條約內涵,授予每位代表絨袍、親王旗與代表公司權威的權杖外,並舉行目加溜灣、阿猴、放索等社將主權移轉給公司的儀式。 之後接...
概述 傳統上,會所為阿美族部落公共事務與集體行動的中心,做為年齡階層的訓練中心以外,同時做為部落之守衛所。阿美族有依照年齡分級的年齡階層,會所平時做為未婚男子之住宿處,初入級之未婚男子每天晚上需住宿其中,擔負守衛的職位;升至第二級時就可以隨意住宿,常會外出訪女友,故不常居於其中。已婚男子則願意住宿時再來住在會所即可。婦女禁止踏入會所。 「會所」有些稱為「聚會所」「活動中心」,由此可知,會所具有「聚會」的功能,因此常常選擇在空曠處。因應日本政府的要求,有些部落特別建造另外一個會所或公會堂、會議室等建築,這樣的情形也延續到戰後。 阿美族的會所建築 傳統會所的構材...
布農族部落會所的紀載 有關布農族部落會所(oðinunan)的記載不多,最早出現於鳥居龍藏對於郡群東埔社的描述,丘其謙對於卡群的研究,以及關華山對於邵族、布農、阿里山鄒族句住文化的比較研究之中。在卡群中,部落會所的功用包括:一、作為討論作戰、獵頭、狩獵以及夢占、祭祀並放置人頭骨的空間,二、用以準備射耳祭等祭儀之活動,三、討論部落內犯罪與刑罰,四、放置土帥發火器的袋子(xaino),五、放置獸骨。 卡群的部落會所功能 在布農族的部落政治中,大社為政治中心,轄下數小社,各小社推舉頭目治理,大社推舉大頭目管理全社。部落會所位於大社中,然並非所有的大社均有部落會所,如...
概述 會所建築為男子集會之場所,用以訓練武勇、傳授知識、舉辦會議、提供住宿等,通常伴隨男子年齡階層的相關社會制度施行,而成為會所制度實踐的重要場域。會所之於男性,如同家屋之於女性,有其兩性空間屬性對應之象徵體系的內涵。 卑南族的會所建築依照年齡階層分為少年會所takoban與青年會所parakoan兩類。會所年齡階級組織配合各祭典的「通過儀式」傳達階層隔離與界定,少年約11-12歲時舉行第一次的成年禮「殺猴祭」,之後進入少年會所受訓,訓練內容包括禮儀、體能、戰鬥等。約18歲舉行第二次的成年禮,少年會所的會員通過這個儀式可晉升為青年會所的會員,直至婚後離開會所。有的部落少年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