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在所
21PAN 泛族群
K 生活空間
概述
日本時代台灣「蕃地」為不適用殖民地一般法律之特別行政區,為統治原住民族,拓殖山地與掠取物產,台灣總督府將「蕃人」、「蕃地」事務交由警察掌理,廣義的「駐在所」泛指蕃地基層警察機關,包含1907-1915年(明治40年-大正4年)間的「蕃務官吏駐在所」及1913-1945年(大正2年-昭和20年)間的「警察官吏駐在所」。
「理蕃政策」與設置背景
1899年(明治32年)10月起官方開始在蕃地少數重點部落內設置辨務署下「第三課員派出所」,是在蕃地設置政府機關的開端。1901年(明治34年)7月台東廳開設牡丹社等4處「蕃地警察官吏派出所」,則是蕃地警察機關的濫觴,初期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