緒論 「新武路蕃務官吏駐在所事件」指1914年(大正3年)12月6日,位於台東新武呂溪與大崙溪匯流口處的新武路蕃務官吏駐在所(今台東縣海端鄉海端村新武部落),遭當地布農族戰士襲擊的事件。時值第5任佐久間左馬太總督完成「理蕃事業五年計劃」,將剩餘款用於實施南部原住民族槍械扣押沒收作業期間。由於當年度1月曾發生霧鹿事件,死傷者遍及流域各地,造成區域局勢不穩;加之日本人沒收槍械、取締私營交換業者,企圖斷絕對外貿易的可能,而使往後數月以新武呂溪流為核心,以北花蓮清水溪、大分地區,及中央山脈以西荖濃溪上寶來一帶,陸續發生對日本警察據點的襲擊行動。 所涉民族 新武路(Samulu...
緒論 1914(大正3年)12月11日,位於荖濃溪流域上游六龜里支廳上寶來蕃務官吏駐在所(今高雄市六龜區境內)遭布農族人襲擊,襲擊者來自甫發生霧鹿事件及新武路蕃務官吏駐在所事件的台東廳霧鹿社(Bulbul),此係六龜里支廳寶來溪頭社(今高雄市桃源區境內)族人引導接應所致。事發後局勢緊張,中央山脈兩側布農族人紛紛扼守山口險要處興築掩堡備戰,日方採懷柔政略透過雁爾溪頭社(今高雄市桃源區)領袖頭人,勸說寶來溪頭社代表交出火繩槍、管打槍、手槍一鋌謝罪,但並未有效緩解局勢。1915年(大正4年)3月上寶來再遭襲擊,交戰及復原期間共計1死2傷。該事件可視為1914-1915年(大正3-4年)期間...
緒論 佳山基地橫跨花蓮縣新城鄉與花蓮市,佳山機場位於新城鄉佳林村,以主跑道的面積來看,約有25,000公畝,占了整個佳林村的三分之一,基地其他設施則分別分布在花蓮市國福里、秀林鄉佳民村。佳山機場是國防部所擬定佳山計畫中最主要的部分,規劃的動機是因西部機場直接面對中共飛彈、火炮、飛機的威脅,一旦戰爭爆發,為確保台灣在遭遇中共的攻擊後,能保有二次的打擊力量,遂有將部分的空軍基地遷往東部的計畫,並且將機場隱蔽化,飛機可從機堡發動並直接滑入者跑道飛行。 惟在興建的過程中,國防部與當地的撒奇萊雅族和太魯閣族未充分溝通,行政措施上不夠細膩,造成生活的不便、廢村,讓原本居住在當地的撒奇萊雅族...
緒論 1993年(民國82年)政府為了發展高屏地區,因應重工業需水迫切的問題,規劃在屏東縣瑪家鄉隘寮溪流域興建水庫,然此水庫興建後,會淹沒魯凱族的好茶部落以及排灣族的伊拉部落。特別是好茶部落,不願再歷經從舊好茶部落遷移至新好茶部落的不適應,於是開始向經濟部水利署以及屏東縣政府遞交陳情書,希望停止興建瑪家水庫。 魯凱族好茶部落訴求5點聲明,一是認為水庫並非解決缺水的萬靈丹,不能因為興建美濃水庫的挫折,而尋找替代之方案。二是仍有其他不須遷移部落又能解決大高雄用水難題的方法。三是瑪家水庫壽命僅10年,但卻嚴重影響生態環境,致使動植物無法繼續生存。四是隘寮溪地質脆弱,一旦興建水壩,潰堤時會造成下游...
事件背景 1731年(雍正9年)2月(清曆,以下同),福建總督劉世明向清廷提出行政調整建議,認為彰化縣治至大甲溪北距離遙遠,不便於當地民眾處理錢糧、詞訟、命盜等事務。因此,奏請將大甲溪以北地區的行政事務交由淡水同知管理。這一決定旨在提升行政效率,減輕民眾負擔。然而,這一看似便民的行政措施,卻在同年引發了大甲西社事件。事件的導火線主要與淡水同知張弘章有關。他為了興建淡水同知衙署,強迫「番民」搬取木料,並縱容家丁擾亂「番婦」,最終激起了強烈的不滿和反抗。這場反官事件,實際上是當時的西部平原平埔各社對清廷統治不滿的爆發,也是清代台灣「熟番」規模最大的一場反官事件。 事件爆發之際,...
事件背景 大甲西社事件在清廷剿撫並用的策略下,於1732年(雍正10年)3月(清曆,以下同),因大甲西社投降而暫告段落。不過,到了同年閏5月,原本替官府效力的大肚社番,竟遭到民壯殺害以向朝廷邀功。其中,帶領民壯者,其實是當時臺灣道倪象愷的劉姓親戚,此事引發了大肚社的強烈不滿,而在同年閏5月初1,南大肚社聯合了水裡社、沙轆社、牛罵社數百名族人,前往彰化縣城申冤,不過並未獲得官府的受理。次日,群情激憤的族人們包圍並焚燒了臺灣道的駐紮地、縣衙、典史衙署。總兵呂瑞麟因此下令林黃彩率兵抵禦,並擊退之。當天下午,官兵又在曠野發現數十名「兇番」,立即開火攻擊,族人因此四散逃走。不過,當官兵追擊之際...
緒論 南投縣信義鄉東埔村二鄰和五鄰附近,有一塊編號為東埔604號的山坡地,自日本時代開始就是當地布農族使用的墓地,名為東埔第二號公墓。因鄰近東埔風景特定區,南投縣政府以及信義鄉公所以妨礙特定區發展為理由,於1986年(民國75年)3月13日以及6月7日設立廢止與遷葬的公告,要求自公告日起3個月完成遷葬。 1987年(民國76年)3月1日週日上午,由鄉公所委託之廠商開始執行遷葬工作,惟當地布農族人並未在現場,廠商自行將墳墓挖開,族人聽聞後,立即至現場與執行廠商爭執,並要求停工,但廠商認為係依據鄉公所的契約繼續進行。現場部分棺木遭刨開,棺內大體與人骨被以黑色塑膠袋裝盛,引起當地...
緒論 歷史上將1871-1874年(同治10-13年)間,發生在台灣南部恆春半島的這一連串事故,稱為「牡丹社事件」,也稱作「台灣事件」。牡丹社事件在台灣歷史的舞台上,無論從中國或是日本的觀點來看,都認為是一個重要且關鍵的事件,深深影響了後續歷史的發展,以及清國與日本兩國的對台政策。 事件前部落與周遭族群關係 恆春半島地區位於早期通往後山必經的交通要道上,所以有著多樣的族群在此生活與交流。原本屬於卑南族系統的斯卡羅族人,沿著東海岸移居到恆春半島地區,形成斯卡羅族的四大頭目家族,分領恆春半島的住民。事件發生之前,豬勞束社大頭目卓杞篤名義上雖仍是恆春半島18個社的盟主,但是...
事件始末 1699年(康熙38年),台灣中北部的通霄社爆發了一場劇烈的反官事件,被稱為「通霄社事件」。這場事件的起因主要是因該社通事黃申對通霄社社番的苛徵暴斂所致。黃申徵派無度,令通霄社族人怨聲載道。當年2月(清曆,以下同),適逢捕鹿季節,然而黃申卻強制要求通霄社社番必須先繳納錢米,方許出獵。通霄社土官卓个、卓霧、亞生則聯合族人,殺死了黃申及其同夥十餘人。其過程如道光年間丁紹儀在《東瀛識略》中的描述,淡水吞霄社的土官卓个與卓霧,因為通事黃申對社民苛刻搜刮毫無節制,憤而將黃申殺死,並逃避官府的追捕。因此,臺灣道常光裕和總兵官張玉麟決定派兵前去剿滅,並指派通譯引岸裡社從背後攻擊吞霄社。到...
緒論 麻豆事件,係指1629年6月中,荷蘭東印度公司52名士兵在灣裡溪(今台南市將軍溪中游)遭麻豆社族人擊斃之事。此事件為荷蘭人與台灣南島語族部落的單日衝突中,公司死亡人數最高的事件。 事件始末 事件當時,係東印度公司駐台長官訥茨(Pieter Nuyts)率員訪視麻豆社,搜捕據報在附近出沒,與公司對抗的唐人海盜,不過訥茨一行人除尋獲空船和配備外毫無所獲。麻豆社族人隨後宴請前來的訥茨一行人,結束後並護送對方離去。行經河邊時,伴行的麻豆社族人協助東印度公司士兵渡河,除了替對方扛武器外,並背對方過河。到了半途,麻豆社族人忽然將未帶武裝的東印度公司士兵壓入水中加以...
小琉球事件,一般多指涉原住在小琉球嶼,荷蘭文獻通稱為「拉美人(Lameyer)」的南島語族,於1630年代遭荷蘭東印度公司滅族並遷出島上的事件。 事件背景 1622年,荷蘭東印度公司海船「金獅(‘t Gouden Leeuws)」號船員在小琉球上岸後為島上原住民殺害。公司官員針對此事件,與1629年52名荷蘭士兵遭麻豆社族人殺害的麻豆事件,為一直耿耿於懷的二件事情。如同公司官員為紀念士兵遭麻豆麻豆社族人殺害此事,因而將事故所在地的河流改稱「刣人」(Moordenaars或Verraders)溪。小琉球嶼也因此為公司改稱「金獅島(‘...
緒論 本事件始於1877年(光緒3年)7月,烏漏社(Olaw,瑞穗鄉舞鶴村)攻殺清兵,隨後,順著富源溪而下,經打落馬(打路馬,瑞穗鄉舞鶴村)、奇密(Kiwit,瑞穗鄉奇美村)等社,同年8月擴大到港口地區(豐濱鄉港口村、靜浦村);至1878年(光緒4年)1月告一段落,前後歷時七個月。 準此,廣義的大港口事件可分為前後兩期:前期是事件起源的烏漏社及其鄰近部落,後期則轉以阿棉山社及納納社為主。前者可視為「烏漏事件」,主要戰役在烏漏社附近,前後交戰三次;後者則為狹義的「大港口事件」,主要戰役有四,分別是在烏雅石(約今長濱鄉樟原村三富橋一帶)、田寮(即加走灣,長濱鄉長濱村)、水母丁(...
緒論 本事件始於1878年(光緒4年)6月,加禮宛諸社截住清兵的請糧文書,並攻擊新城營壘;止於同年9月,清軍攻破巾老耶社(kiraya,即Sakisaya撒奇萊雅,今花蓮市國富里)及加禮宛大社(今新城鄉嘉里村),前後歷時共3個月。 事後,原為美崙溪兩岸最強大的加禮宛六社及巾老耶社,因遭清軍攻破而衰落,取而代之的是七腳川社(Cikasuan,吉安鄉西部各村)及太魯閣族的擴張,終於成為美崙溪南北的新興勢力。 整起事件,清國方面共派出6千名以上的兵力(詳見表1),而原住民方面則有加禮宛2千餘名,以及巾老耶1千餘名。所有相關族社列表如下表1: ...
事件概要 大庄事件指1888年(光緒14年)間發生於花東縱谷地區的原住民抗清事件,涉及客家人、卑南族、阿美族、大武壠族、馬卡道族,史書稱為「卑南番亂」、「大庄平埔反」、「大庄平埔番亂」,民間則稱為「走反」、「清朝反」,又稱「呂家望事件」。 事件背景 此事件起因於1886年(光緒12年)4月,台灣巡撫劉銘傳上奏朝廷,請求全台清賦。該年秋,全台清賦事業正式展開,因為台灣田地從未進行過清丈,無「魚鱗圖冊」可資憑據,於是向戶部申請發給丈單,並先行編查保甲以戶籍作為憑據,隨即展開填給丈單、繪造圖冊、科算錢糧田畝、辦理丈田給單、稽核冊案等工作。 事件始末 清丈官員...
事件概要 觀音山事件指1894年(光緒20年),發生於台東直隸州觀音山庄(今花蓮縣玉里鎮觀音里)的大武壠族、馬卡道族反清事件,此事件歷經2年,清兵與後山馬卡道族之間,前後發生2次的紛爭與對抗。 事件背景 觀音山事件的發生,主要是因1894年(光緒20年)間清日甲午之戰,後山的清吏無法領得朝廷俸祿,駐紮的軍隊也無法取得正常的補給,乃轉而以徵收「大庄事件賠償金」之名,在各地庄社強徵暴斂,導致人民怨聲載道。次年,駐軍與民間均傳聞清國已割讓台灣給日本而日軍即日將進取台灣的消息,各地民心思變,轉而出現與清兵對抗的情勢。 該事件的版本主要有兩種,根據文獻記錄與傳說口碑,...
緒論 今日所謂的「新城事件」,在當時的文獻裡,原稱「大魯閣事件」。日後為了與1914年的「太魯閣戰役」做出區分,因此本事件多以「新城事件」稱之。 本事件始於1896年(明治29年)11月,於1897年(明治30年)5月停止軍事行動,前後歷時六個月。事件起因為太魯閣人因新城日軍侵犯太魯閣少女,攻擊新城監視哨(今新城鄉新城村新城天主堂旁),日軍雖陸續增派兵力,最終仍無法完成任務。 事後,台東廳長相良長綱力主綏撫策略,日軍退出新城,且供給彈藥以籠絡太魯閣人,直到威里事件爆發(1906年7月)之前,雙方曾維持一段良好的互動。 事件背景 首任台灣總督樺山資紀...
施行期間與目的 日本時代台灣總督府為啟蒙、教化原住民,自1897年(明治30年)8月開始,即帶領原住民到日本國內觀光,使其目睹日本國力強盛,心生畏懼而不敢與之為敵。由於日本人認為原住民旅日觀光成效頗大,因此成為「理蕃」政策的重要項目之一,且多以官費支持。至1929年(昭和4年)為止,日本人共舉辦過九回的旅日觀光,除第七回為青少棒邀請賽及第九回為青年團之都市農村見習外,各回多指定部落具影響力之人物,如頭目、副頭目、勢力者赴日參觀學習。第一至第六回主採「威嚇」觀光,以展現軍事設施力量,達到恫嚇目的為主;第七回以後則兼採「啟發」觀光,以都市建設與農村見習為主,並為自費型的旅日觀光。 昭和...
緒論 新城事件(1896年11月-1897年5月)之後,台東廳長相良長綱力主撫育,而收到一定成效,且使賀田組得以在威里社(Widi,今秀林鄉佳民村)設事務所及腦寮。結果卻因警備津貼分配不公,引起外太魯閣諸社的不滿。 1906年(明治39年)6月起,當地的緊張氣氛持續升高,日方遂考慮退出當地;威里社害怕因日本人的退出,而使他們被外太魯閣諸社攻擊,遂在激憤之下,於同年7月31日,攻殺花蓮港支廳長大山十郎等25人。 本事件發生之後,日方並未採取軍事行動,而以安撫手段穩住當地情勢,以免重蹈新城事件之覆轍。隨後,花蓮境內出現第一條隘勇線(威里隘勇線,又稱北埔隘勇線),東台灣...
緒論 北埔事件發生於1907年(明治40年)11月14日,賽夏族中的北賽夏大隘社(Taai),其頭目趙明政(Taro’ a ’Oemaw,1871-1952)為客家人蔡清琳(1881-1907)所策動,加入反抗日本人的行動行列,率族人勇士數十眾,與鵝公髻山、加禮山隘線之隘勇及村民,於14日深夜發難,攻擊隘線各分遣所及隘勇監督所,次日攻打北埔支廳(金廣福公館),死難的日本人總計57名(含1位台籍巡查補),負傷6人,官方事後究責處理,台人死難尤甚。此事件為自1902年(明治35年)台灣綏靖後第一起武裝反日事件,亦為史上首見原、客合作之武裝反日行...
緒論 七腳川事件起於1908年(明治41年)12月13日,止於1909年(明治42年)2月17日,前後歷時共3個月。事件原因為七腳川社隘勇伍長芝魯霧甸(Looh Putal)等19人,認為警察及頭目不公,故而相約逃入山中並夥同其他隘勇反抗,此事件在七腳川隘勇線修築完成後敉平。事後,七腳川社遭到遷社處分,原地則規劃成第一個官營移民村吉野村。 事件中之反抗方,包括七腳川社(Cikasuan,阿美族,今吉安鄉太昌、慶豐、福興等村)、巴督蘭番(Btulan,賽德克族Takedaya群,木瓜溪中上游,今秀林鄉文蘭村)及木瓜番(Vaguai,賽德克族Takedaya群,今秀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