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達格蘭族里族社土目。里族社位於今臺北市內湖區。已知在任時間含1778(乾隆43年),有土目戳記為憑「理番分府成給里族社土目林斗虎記」(見下附戳記)。 1778(乾隆43年),里族社番蒲六,將三塊厝洋苗田,托中引就招得藍瑞其、維昌叔侄二人出首承買。土目林斗虎為在場人。有杜賣盡根契為據,內有土目戳記,即下附戳記。見《平埔百社古文書》 戳記 ...
凱達格蘭族里族社土目。里族社位於今臺北市內湖區。已知在任時間含1782(乾隆47年)。 1782(乾隆47年),土目龜欖棉,將八連港內大埔后鶯歌石山園及水田,托中引就與漢人楊香觀出首承買。有杜賣盡根契為據。見《臺灣總督府檔案平埔族關係文獻選輯續編》 ...
珍凜益有兩個身分,其一為擔任凱達格蘭族里族社土目,其二為里族社耆番。里族社位於今臺北市內湖區。其活動年間已知有1790-1805(乾隆55年起至嘉慶10年)。 擔任里族社土目。已知在任時間含1790-1803(乾隆55年起至嘉慶8年)。 1790(乾隆55年),土目珍凜益,將四份內山林埔地,托中引就與潘果侯出首承墾。有給招墾字為據。見《清代臺灣大租調查書》 又知,1793(乾隆58年),土目珍凜益仝眾耆等,將四份內頂石壁腳荒埔山,托中引就與漢人潘益壯前來出首承墾。有給墾山批字為據。見《清代臺灣大租調查書》 又知,1799(嘉慶4年),土目珍凜益,茲因...
凱達格蘭族里族社土目。里族社位於今臺北市內湖區。已知在任時間含1824(道光4年)。 1824(道光4年),土目飽餪,茲因「嘉慶十四年間,有仝本社番老林、紹遠仝眾番等,招得漢佃陳六遜即王同,踏出南港仔大坑內興化藔。本許蓋屋住居山業一所,付佃王同官墾耕,因該地無註界限,恐後來鄰佃侵混界址。爰是,業佃相議,就現管原業踏明界址」。有給佃批為據。見《臺灣總督府檔案平埔族關係文獻選輯續編》 ...
凱達格蘭族里族社土目。里族社位於今臺北市內湖區。已知在任時間含1837(道光17年)。 1837(道光17年),土目潘淇澳,同甲頭添生、耆番連生,將石碇保大坑內興化藔庄山林埔地,托中引就與漢人王諦觀出首承給。有給墾批字為據。見《臺灣總督府檔案平埔族關係文獻選輯續編》 ...
凱達格蘭族里族社土目。里族社位於今臺北市內湖區。已知在任時間含1841(道光21年)。 1841(道光21年),土目閩添德,茲因「承祖父閩洛倡承管三塊厝庄遺下珍凜益口糧租粟參石,又承管遺下老林孫永成口糧租粟參斗,又承管遺下虎廚口糧租粟參斗,又承管遺下番必仔口糧租粟參斗,合共參石玖斗正。今因乏欠公項,摧迫無措借,轉思得此承管遺下肆位份額口糧租粟參石玖斗正,托中向贌佃人蘇朝基借出清佛銀貳拾肆大員正,其銀即日仝中收訖」。有典借銀字為據。見《大臺北古契字集》 ...
又名閩雙輝。凱達格蘭族里族社土目。里族社位於今臺北市內湖區。已知在任時間含1860(咸豐10年)。又知有土目戳記「理番分府給里族社土目雙輝長行戳記」(見下附戳記);見〈臺北平埔番印譜〉,國立臺灣博物館典藏。 1860(咸豐10年),土目閩雙輝,茲因「承祖父管下山埔地壹所,貫在南港大坑內土名公館崙,……自前祖父經己批給付佃人黃培觀墾闢成田,永遠為業,歷年配納口糧租粟五升,又山稅銀伍分正。迨咸豐參年間四處分類械鬪,搬移紛紛,而培侄孫黃芳觀墾批遺失,呈明補給。再托中向該社土目雙輝補給墾批,掌管為業」。有出補給墾批字為據。見《臺灣總督府檔案平埔族關...
凱達格蘭族里族社頭目。里族社位於今臺北市內湖區。已知在任時間含1896(明治29年),有頭目戳記為憑「里族社頭目閩德潘長行戳記」(見下附戳記)。見〈臺北平埔番印譜〉,國立臺灣博物館典藏。 1896(明治29年),臺北縣知事橋口文藏發給里族社頭目閩德潘告示,告示內容載「臺北縣正堂橋口 為出示曉諭事。照得舊淡水縣新竹縣管轄之區,向有十九各番社屯丁,由各佃戶收取租谷,以作口糧。是伊等祖遺應得大租,亟宜照納合行曉諭,為此示仰。爾各佃戶知悉,務須仍照舊例納交各社頭目,以分眾食,毋得延欠,致千罪咎,其各凜遵,切切特示」。有告示為據,內有頭目戳記,但文字難以辨識。見《凱達格蘭古文書...
老林有兩個身分,其一為擔任凱達格蘭族里族社耆番,其二為里族社土目。里族社位於今臺北市內湖區。其活動年間已知有1805-1860(乾隆55年起至嘉慶10年)。 擔任里族社耆番。其活動年間已知有1805(嘉慶10年)。 1805(嘉慶10年),里族社耆番老林、虎廚、紹遠、珍凜益,暨重興館王蘭里,將石碇保,土名大坑六堵山埔,給與佃人李廖理前去耕種。有給批字為據。 擔任里族社土目。已知在任時間不詳。 1860(咸豐10年)的契約載「立杜賣盡根契字人馬四魁、包兄嫂高氏等,有承伯父仝潘琛觀、先智,仝買里族社土目老林山業一所,貫在土名糞箕湖邊鐵屎崙」。有杜賣盡根契...
凱達格蘭族里族社土目。里族社位於今臺北市內湖區。已知在任時間不詳。 1876(光緒2年)的契約載「立杜賣盡根水田埔園契人鄭澤有承祖父遺下明買里族社土目夏戲漂埔園壹所,自備工本南畔開成水田壹段,址在大加蚋保錫口街後五份埔莊橋頭」。有杜賣盡根水田埔園契為據。見《李景暘藏臺灣古文書》...
凱達格蘭族里族社土目。里族社位於今臺北市內湖區。已知在任時間不詳。但有土目戳記為憑「理番分府給里族社土目閩河平長行戳記」(見下附戳記);見〈臺北平埔番印譜〉,國立臺灣博物館典藏。 擔任土目時的事蹟不詳。在任時間應當在1888(光緒12年),劉銘傳裁撤「理番同知」以前。 戳記 ...
凱達格蘭族里族社頭目。里族社位於今臺北市內湖區。已知在任時間不詳。但有頭目戳記為憑「縣正堂葉給大加蚋保里族社頭目潘閩讓德戳記」(見下附戳記);見〈臺北平埔番印譜〉,國立臺灣博物館典藏。 擔任頭目時的事蹟不詳。在任時間應當在1888(光緒12年),劉銘傳裁撤「理番同知」以後。 戳記 ...
凱達格蘭族里族社頭目。里族社位於今臺北市內湖區。已知在任時間不詳。但有頭目戳記為憑「里族社頭目林□□長行戳記」(見下附戳記);見〈臺北平埔番印譜〉,國立臺灣博物館典藏。 林□□疑為林玉春。 擔任頭目時的事蹟不詳。在任時間應當在1888(光緒12年),劉銘傳裁撤「理番同知」以後。 戳記 ...
凱達格蘭族三貂社已知最早酋長。三貂社位於今新北市貢寮區。已知在任時間含1644(荷蘭東印度公司第七任駐臺行政長官Maximilian le Maire任內第2年)。 《熱蘭遮城日誌》載:「(1644年)5月7日。三貂社酋長Bolij的兒子來到此地,他以他的祖父,以及Cabalangh〔噶瑪蘭〕的Canamar社酋長Touack的名義申訴說,淡水的人去那裡殺死幾個他們的人。我們發現這是虛假的謊話,因此指出他們的粗心大意,他們乃答應改進」。 又知,該年荷蘭東印度公司隊長的Pieter Boon,曾向金包里社原住民,名叫Theodore,詢問淡水堡壘一帶番社的情況,《熱蘭遮城...
又名大脚準。凱達格蘭族三貂社土目。三貂社位於今新北市貢寮區。已知在任時間含1766-1770(乾隆30-35年)。 1766(乾隆30年)的官府文書「淡水廳番社通事、副通事、土目名單—舊社名及通事名簿」(收錄於《岸裡大社文書》),大脚準己力登錄在案。 又知,1770(乾隆35年),土目大腳準、金包里社土目甘望雲、北港等社通事昇舉、大圭籠社土目利加力等,由於「祖遺下有鹿場一所,土名蜂仔峙,緣界內被鄰番引佃開墾,經控訊還在案;併與鄰番定界立約分收,各受有憑。舉等會議,三社均乏口糧,不若將林埔依例招墾,年收多寡租稅,三社勻收,分給口糧,免被侵越控究。茲有蕭秉忠前來...
朗肴有四個身分,其一為擔任凱達格蘭族三貂社土目,其二為三貂社番耆,其三為三貂社耆番,其四為在場知見人。三貂社位於今新北市貢寮區。其活動年間已知有1803-1823(嘉慶4-8年)。 擔任三貂社土目。已知在任時間含1803-1809(嘉慶7-14年),知有土目戳記「理番分府給三貂社土目朗肴長行戳記」。 1803(嘉慶7年),土目朗肴,將三貂庄土名立丹港仔口洋埔地,托中引就與漢人吳士徵前來開墾。有給招耕永佃字為據。見《貢寮鄉志》(上) 又知,1804(嘉慶8年),土目朗肴,茲因「承祖遺下三貂地面座址土名武灣坑伍份埔壹段山林,不計長短,肴等會仝眾番酌議;欲招佃墾開山...
凱達格蘭族三貂社土目。三貂社位於今新北市貢寮區。已知在任時間含1814-1825(嘉慶19年起至道光5年),有土目戳記為憑「理番分府給三貂社土目五合陞己長行戳記」(下附戳記1、下附戳記2、下附戳記3)。「五合陞己」有異寫「五合陞已」、「五合陞紀」。 1814(嘉慶19年),土目五合陞己,仝五柱耆番朗肴等,將下雙溪口埔地,招得漢人林明觀前來承給。有給出墾批字為據。見《臺灣總督府檔案平埔族關係文獻選輯續編》 又知,仝年,土目五合陞紀,仝五柱番耆朗肴等,將琉球澳口山林埔地,招得漢人郭讓觀前來承給。有給出墾批永佃字為據。見《清代臺灣大租調查書》 又知,仝年,土目五合陞...
凱達格蘭族三貂社土目。三貂社位於今新北市貢寮區。已知在任時間含1824-1834(道光4-14年)。 1824(道光4年),土目阿兵馬眉,仝番耆,將蚊仔坑白□窟海□山林,招得陳博觀前來出首承給。有給出牛埔園地字為據。見《臺灣總督府檔案平埔族關係文獻選輯續編》 又知,1832(道光12年),土目阿兵馬眉,仝番耆那里蚊、來仔、君力、加丁等,將水返港山頂山林埔地,招得漢人戴艾觀出首承給。有給山林埔地墾批字為據。見《臺灣總督府檔案平埔族關係文獻選輯續編》 又知,1833(道光13年),土目阿兵馬眉、金包里土目林成章、大雞籠社土目慶昇等,將承管社公埔地一所,址在七堵土名...
凱達格蘭族三貂社土目。三貂社位於今新北市貢寮區。已知在任時間含1839(道光19年)。 1839(道光19年),土目來仔那厘、金包里社土目潘新祐,同大雞籠社土目潘振和等,由於「有該管友蚋坑口山林埔地壹所,其界址登載墾批內明白。年帶納大租粟陸斗,先年毛少翁總通事遠生,經將此業出給與漢人楊明員,開墾管耕,歷管數世無異。因埔地乏水灌溉成田,茲佃人自備工本,築陂開圳,開成多少水田,例應加增大租。因該地山陬僻壤,不堪經」。因此,「業佃商議,就地酌量,原前墾底帶納大租粟陸斗。今即加增大租粟壹石肆斗,每年定納三社,計共大租粟貳石正,時收過酒禮銀完足。既增以後,並無餘地可耕,永遠定納;業主永不得...
凱達格蘭族三貂社土目。三貂社位於今新北市貢寮區。已知在任時間含1846-1856(道光26年起至咸豐6年)。有土目戳記為憑「理番分府給三貂社土目潘和明長行記」(見下附戳記)。 1846(道光26年),謝傳成,將三貂外坪林庄水田壹叚,托中引就與族親謝碧和出首承買。土目潘和明為在場人,有杜賣盡根田契字為據,內有土目戳記,即下附戳記。見《宜蘭古文書》(第玖輯) 又知,1856(咸豐6年),臺灣北路淡水總捕分府唐均,給發三貂社曉諭,載「署臺灣北路淡水總捕分府、加十級、紀錄十次唐,為出示諭禁事。本年四月二十六日,據三貂保番土目潘和明仝五柱番耆暨屯丁等僉稟:緣三貂地方雖係山陬僻壤之...